第十一章 爱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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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学术研讨会,叶嘉简直大失水准,沉默寡言代替了滔滔雄辩,即使发言,也完全是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

他刚出门,手机响起,这是叶晓波打来的,今天早上开始,叶晓波已经打了许多次电话,他都没有接听。叶嘉兄弟众多,他和其他兄弟,包括叶晓波的感情都不是十分亲密,叶晓波今天一再打电话又所为何事?

他想了想,还是拿起电话。

叶晓波是家里的老幺,脾气本来就急躁,多次打不通电话,早已气恼不堪,一接通,立刻咆哮:“哥,你要什么女人不好找?为什么要找一个有夫之妇?你不要和她来往了好不好?她是我最好朋友的老婆……哥……”

叶嘉的声音冷得如冰:“晓波,你有什么权利管我的事?我只跟她见过几次面而已,你不要把脏水泼在她的身上……”

“哼,那就好……”

“好什么好?今后我要怎么做是我的事情,什么时候轮到你出面教训了?”

叶晓波年轻气盛,气得几乎要穿过电话咬他一口,怒不可遏:“你还理直气壮地打算勾引别人的老婆了?你还有理了?……”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勾引别人的妻子了?而且,我要纠正一点,冯丰并不是李欢的妻子。冯丰并不是任何人的妻子!她只是和李欢合租,这个我早就知道的。她很快要搬走的。”

“我明明知道,她就是李欢的老婆。”

“你知道,你怎么知道?你哪里看到她是李欢的妻子了?”

“我就是知道,我去过她家里……”

“那你拿出证据来,口说无凭。我还去过她家里呢。”

叶晓波简直怒从心起,这种事情,怎么拿出证据来?是去抓奸还是跑去喊别个拿结婚证来看?只有单细胞生物才会说出这么白痴的话来。

兄弟俩辩论的焦点早已脱离了“叶嘉是否勾引冯丰”而完全转移到了“冯丰有没有结婚”的命题上来了。叶晓波年轻单纯意气用事,叶嘉有点呆子凡事要讲究“实事求是”,两个人完全不得要领,简直鸡同鸭讲。

“哥,你真是个幼稚王,被骗了活该……”

“你才是幼稚大王,什么时候变成了八婆?”

幼稚大王!

天才叶嘉、智慧超群的叶嘉,整个家族里最名声崇高的、文质彬彬的叶嘉——这些话从叶嘉口里说出来,叶晓波简直要当场呆掉,忽然发现这个“天才哥哥”完全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从小,因为在智慧上望尘莫及,他一直隐隐还有些崇拜哥哥,在哥哥面前还有些自卑——此刻,他一点也不了。他忽然发现,叶嘉完全是个不懂人情世故的呆子,而且是那种最最迂腐不堪的呆子。幸好叶嘉一直躲在实验室,不需要复杂的交际应酬。反正,那些科学狂人都是怪糟糟的。

“喂……”他还要咆哮,叶嘉直接关机,额头上都是冷汗。

他沮丧地驱车回到家——这是C大开发的教授小别墅区,精装修的样板间只有三栋。叶嘉往常从不接受客座校方的福利,这次,校长一提,他略加思索就答应下来了。因为,他要和这里的官方机构合作一项疑难杂症的攻关研究,要待相当长一段时间。

躺在沙发上,只觉得头晕眼花,叶晓波的咆哮更增添了他心里压抑的烦恼。记忆中,这个最小的弟弟似乎没有这么八卦啊?莫非进入娱乐圈一年多,男人也会变得八卦好管闲事?

这些天,他满脑子都是这场离奇的遭遇和那些纠结的噩梦和现实——一度,他忽发奇想,干脆拿本《周公解梦》来分析分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样的想法要放在以往,他简直会觉得是天大的笑话。

可是,别说《周公解梦》解决不了这个难题,将庄子、孔子、老子一起找来,都是没有办法的。

明日,就要进实验室了,可是,叶嘉今天却一点也没有心思去整理相关资料,那有相当一部分不是助理能完成的,必须自己动手。他颓然坐在沙发上,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为何走错了轨道——

往常,生活都是那么规律,目标那么明确,沉浸在喜爱的事业里,人生积极而充满意义,心无旁骛。在业界里有传闻,说他是个不近女色的独身主义者,或者根本就是个GAY平素跟某某著名科学家往来密切很有断臂的嫌疑,更有倾慕他的女人曾暗地里打赌说他一定还是处男……

叶嘉从来不理会任何传闻,因为,在他的生命里,事业占据着压倒性的优势,他根本没有时间没有心思和女人周旋。可是,自从某一天在医院里见到一个陌生的女人后,一切,慢慢地,不知不觉地,它变样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稍有空闲就想和她见面?他更不知道,她讲的那个荒诞的故事和背景里,自己到底是真实的存在还是虚无的过客?

他不曾经历过今天这么复杂的场面,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脑袋疼痛得一片迷糊。是躲开这些,还是去解决这些?或者说,明明是两个人的事情,为什么又还有第三人或者第四人、第N人参与进来指手画脚?

原来,有些人生命题,远远比科学命题更加复杂。

他完全迷茫了。好一会儿,才想:真理还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好。

他立刻有了决定,等这次从实验室里出来,就立刻着手解决这件事情,不能让它成为生命中的一项困扰和难题。

因为,在他的人生信条里,问题,要一件一件解决,而不是藏着敷衍着。

剧组,C城郊外的影视城。

这是欢乐的一天,因为,马上就是收尾阶段了,今天之后,戏就基本杀青了。

李欢这几天心情简直糟糕透了。自从离开后,他就再没有回过家也没有打过电话回去。同样,那个女人也没有打过电话给自己。他忽然想起,冯丰,从来都罕有主动打电话给自己,如今才明白,那是因为她从未将自己放在心上过吧。

当屈辱转化为愤怒、绝望后,慢慢地,就变成了灰心丧气。这个无耻的年代,哪怕是丈夫,也无法管得住妻子了。除了任她如脱缰的野马,他简直不知道自己还能够再做些什么了。忍耐已到了极限,自己又何必一再委曲求全,不顾尊严地去求她?一个男人,除了女人,还有太多要做的事情了,冷着就冷着吧,先彼此想想清楚也是好事。

因此,他也没有再给她打过一次电话。

好在偶尔有温柔的芬妮无声地安慰。芬妮是个聪明而懂事的女人,绝口不提那天的事情,只是侧面讲些开心的事情给李欢,让他觉得开心。她自己也觉得奇怪,凭借今时今日的地位,自己怎么会如此青睐一个龙套配角?只因为他身上有股特别的精神吧?那是她从圈内的人身上从未见过的。

而李欢,每天只要见到芬妮就觉得什么不快都一扫而光了。除了容颜漂亮,她的性格更是李欢最欣赏的那类,柔情似水,进退适宜,对谁都保持着温存体贴,而又是出于真诚,很少有卖弄风情的因素。

芬妮太美了,已经美到一般美女无法超越的境界了,再也无须卖弄任何风情。李欢想,“倾城倾国”、“闭月羞花”这些词语,真是对芬妮最好最贴切的形容。

八卦周刊上曾报道,说猴年马月,芬妮走在法国的大街上,光凭一个背影,就吸引了一个法国佬追她三条街:说生平没有见过如此袅娜美丽的背影。这样的背影,只有美丽到极致的女人才能拥有。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发现芬妮虽然绝对不是冯妙莲,但是,她本质上才是跟冯妙莲同一个类型的女人,柔媚、姣好、充满浓浓的女人味,而且,她的相貌远胜即便皇宫里千娇百媚的正版冯妙莲。如果冯妙莲是“漂亮”,那芬妮则为“绝色”,这也是从古到今,男人们最理想的女人类型——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形象。

除了彼此之间的相互欣赏外,拉近两人之间距离的还有个共同的话题,那就是叶晓波。这些日子,叶晓波对芬妮的追求态度已经比较明朗了,芬妮虽然保持着矜持,可心里还是有些喜悦的,毕竟,叶晓波的条件摆在那里,更重要的是,叶晓波并不像报纸杂志的八卦新闻描述的那样花心绯闻多,越深入了解,越发现他不过是个单纯的大男孩而已。

李欢从第一面起就潜意识里把叶晓波当成了自己的弟弟,对于他所追求的女人自然另眼相看,更何况,这个女人自己也蛮欣赏的。他想,兄弟就是兄弟,连审美的眼光都是一致的。如果叶晓波能顺利抱得这样的绝色佳人回,也算喜事一桩。自己经历了这些不幸后,他就特别希望芬妮和叶晓波都幸福,这样的金童玉女走在一起,光是叫人看着,也算一道美丽的风景了。何况,他们彼此之间还那么情投意合。

其他配角的戏份早已结束,叶晓波的戏份也结束了,他是悲剧男主角,在最后一集,因为维护女主被杀死了。

现在最后收尾的,是一点点具有艺术性的“尾声”——李欢认为,这完全是不必要的狗尾!

他不想再看,所以走到了一边。

叶晓波从对面走来,大声道:“大哥,给你一个好东西。”

他的手一伸,李欢接过那小小的塑料袋装着的“身份证”,心里又是好奇又是感慨——有了这个贴着自己照片的磁卡一般的东西,自己就跨越千年,成了这个时代的人了?从此,可以放心大胆地走在大街上了?

心里百感交集,却又恐惧又失落——这几天,他突然滋生了那么强烈的回到自己时代的愿望,仿佛又回到了刚刚来时的孤独,那种满目荒凉,完全被遗弃、坠入底层的愤怒和挣扎。可是要再回到自己的时代,只怕越来越没有什么指望了吧?需要什么样的星辰巧合?

回去后会面对怎样的局面和动荡,这真是一个费思量的问题。还好,现在根本不用考虑,因为根本就不能回去,也只好先不管了。

叶晓波拉了李欢在一旁坐下。李欢的戏份昨日就结束了,但一直没有回家。他那天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过家了,吃住都在剧组的帐篷里,宁愿帮着剧组做粗活也不回去。

叶晓波低声道:“大哥,你这些日子心情好点没有?”

李欢摇摇头:“我没什么。”

叶晓波尴尬地搔搔脑袋:“真是抱歉,我哥……”

李欢打断了他的话:“他不是你哥!”

从来,伽叶都是外人,不过是寺庙收养的一个弃婴,一个和尚而已,自己和叶晓波才是兄弟。

叶晓波自然不明白他这句“他不是你哥”的含义,体谅他心情不好,也不以为意,反倒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我有三个哥哥,就叶嘉跟我们长得一点也不相似,从小到大,别人见了都不认为我们是兄弟。唉,我们兄弟之间很少见面,感情也不是太好。真是奇怪,我倒觉得你才是我哥一样……大哥,我真是对不起你……”

“这关你什么事?难道还要株连九族?”叶晓波还很年轻,为人处事还有股孩子气的冲动。也正因为如此,李欢更是喜欢他爱护他,他拍拍他的肩膀,“你是我的兄弟,叶嘉的事情跟你毫不相干。”

叶晓波仿佛关心李欢,比关心自己哥哥还多一些。这几天,他又给叶嘉打了好几次电话,叶嘉嫌他八卦,加上早已进了实验室,叶晓波气得干瞪眼也联系不上他了。

他想了想,才慢慢开口:“……我哥是个不通时务的书呆子,从来是怎么想就怎么做。他说他只和嫂子见过几次面而已,没有任何特殊关系……你知道,这个年代,男女一起吃吃饭逛逛街,完全可以是朋友行为……”

剧组很多男女并不是男女朋友关系,也经常拖手吃饭的。可是,这些女人又不是自己的“老婆”,自然管不着。何况,李欢深知冯丰绝非和叶嘉是“朋友”这么简单——至少,冯丰方面,根本就是爱上了叶嘉。

李欢心底冷笑一声,但不愿将这口怨气发泄在叶晓波面前,见他急急忙忙地想安慰自己,情切得像一个不得要领的大孩子,心里有了点暖意:“晓波,我们不谈这个了,你放心,我没事。”

叶晓波愤愤道:“天下女人何其多?如果她心真不在你这里,你又何必为她苦恼?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妻?现在离婚的那么多……”

叶晓波是随口安慰,李欢却如当头棒喝。是啊,天下女人何其多,自己又何必为一个两度背叛自己、一点也不把自己放在心里的女人而耿耿于怀?

叶晓波看他面色舒缓了一点,松了口气:“我还有点事情先离开一会儿,晚上直接去参加剧组大戏杀青的庆功宴,你一定要来,你闷太久了,我陪你好好喝几杯……”

“好的。我一定来。”

到最后一幕了,是“皇帝专业户”和芬妮的那场“艺术戏”。

李欢站在一边观看,今天的芬妮和往日不同,脸上一点笑容也没有,甚至开工前也没怎么跟众人打招呼,连台词也对错了好几句,接连NG。

趁中午吃盒饭时,他隐隐听得柯然和几个女配边笑边小声议论着什么。他走过去,一个女配角笑嘻嘻地拿了一份花花绿绿的八卦周刊在他面前一晃:“李欢,看看你的女神形象吧……”

李欢接过一看,只见上面刊登的新闻标题为:《“皇帝专业户”潜规则过的“玉女”明星》,上面虽然没有指名道姓,可是,明眼人一下就看出这个“玉女”就是芬妮。写的是“皇帝专业户”多年前曾经“潜规则”芬妮的香艳往事,文中简直把芬妮描述成了一个床上功夫极佳的狐狸精,指她和“皇帝专业户”同居了半年时间,花招特别多,伺候得“皇帝专业户”心花怒放,正是这个“皇帝专业户”的牵针引线,她才能够拍了那部令她走红的偶像剧,从而一举成名的。

李欢随手将这本八卦周刊扔到垃圾桶里,冷然道:“剧组规定不准带这些东西,你们从哪里来的?”

另一个女配撇撇嘴:“是一些探班的粉丝落下的,我们也是无意中看到的……”

女人和女人之间,原本不乏友情。可是,娱乐圈子里,漂亮女人看漂亮女人,往往是不顺眼的。这些女配,见同样是女人,芬妮一“睡”成名,进出坐的是奔驰车,拍戏时住的是剧组特租的别墅,带着很多助理、保姆,化妆间都要三间,一间自用,一间堆放自己的健身器材,还有一间归助理用;随时带着自己的私人化妆师、发型师,穿的是超级名牌,拥有一栋大富豪“赠送”的豪华别墅,围绕在身边的都是最有钱的男人;而自己等人苦熬岁月,总是在配角圈子里打转,N多人挤一间化妆间,排队等化妆师和发型师,还得常常看人家的脸色。

她们早已怨恨妒嫉,因此,见了芬妮的新闻,虽然是最最司空见惯的那种八卦,也不由得喜上眉梢,巴不得全世界人都知道,最好将芬妮拉去“浸猪笼”——却偏偏忘记了,不知多少“北漂”、多少立志成星的女子,包括她们自己——排队等导演、制片人、投资人“潜规则”,还要看那些男人有没有那个兴趣挑中你呢!

成名之前种种犹如昨日死,成名之后满目光环才是今日生,镀金后的玉体,那是香艳百倍的,而女演员们,正在向往着这条通天的途径。

几个女配的议论越来越难听,李欢放下八卦周刊,淡淡道:“都做这行的,何必听信传言?”然后,也不等她们回答,不以为然地转身就走,方明白,芬妮今天心情不好,估计就是这家八卦周刊翻陈年老账惹的祸。

都是圈内人,何必五十步笑一百步?

他不愿看那几个女配的脸色,转身就走。

女配见他走远,啐了一口:“想为那个狐狸精抱不平,也不看自己什么身份。人家都是大款富豪的床上娇客,你一个跑龙套的算什么东西?”

“就是,现在的男人越来越没有自知之明了,见了美女就苍蝇一样围上去,也不看看自己够不够格,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不,是想吃狐狸精肉……”

柯然虽然也暗恨李欢那样维护芬妮,但她听得女配的话如此刺耳和无聊,便没有接口,任她二人唧唧喳喳地对李欢和芬妮极尽嘲讽挖苦之能事,自己只是一声不吭。

李欢走出几步,早已忘了那场娱乐八卦的往事,拿起手机,心想,给冯丰打个电话吧,毕竟这么多天没联系了,心里跟猫抓一样。

可是,号码拨完,又郁闷得不行:自己都离家好几天了,那女人也真狠得下心,居然对自己不闻不理。同在屋檐下那么久,难道对自己就没半点挂心?此刻,她在干什么?自己这个大障碍除掉了,就和叶嘉双宿双飞了?

心里的暴力因子在膨胀,想要一拳将叶嘉的脑浆打出来,可是,在这个卑鄙无耻的年代,自己还有什么机会和权力去制裁可恶的奸夫?

他心里越想越气,一下关了手机,感觉自己倒像变成了失宠的下堂“小妾”,而冯丰,她简直是个薄情寡义的女暴君,有了新欢忘了旧人。

不行,自己绝不能先向她低头,妥协的次数多了,女人就更不把你当回事了。

最后一幕戏是女主和将军爱人私奔不成,将军被杀死,女主只好回到皇帝身边,受到皇帝的强来……这是导演要表达的“悲剧艺术”:

一个女人,爱人被杀了,自己还被霸王硬上弓,那多悲多艺术啊!

李欢暗骂一句:这是他妈的什么艺术?看芬妮的脸色,几乎阴沉得不像一个合格的艺人了。

“皇帝专业户”扒拉着芬妮的衣服,他是有口皆碑的演技“精湛”实力派,还得过几次影帝头衔,今天更完全是假戏真做。多年前,芬妮在他的床上的情景历历在目,扒开这件衣服,马上就可以看到久违的玲珑玉体了,现在芬妮成名了,总是远远躲着他,越是得不着越是揪心想,跟猫抓一般难受。趁此机会,他赶紧上下其手,演技足以和《色·戒》里梁朝伟和汤唯的那场长达15分钟的激情X相比了。

影帝就是影帝,在激情戏份上,演技都要高人一等。

“皇帝专业户”越想越心急,浑身都紧绷得要爆炸了,“演技”精湛得令围观者都捏了一把汗,生怕他猴急得真当众就把芬妮咋了。

芬妮强忍住恶心,多年前初入娱乐圈,因为走投无路,被这个有口皆碑的“德艺双馨”的大腕蹂躏逼迫的屈辱就像一场噩梦。她原以为,经历了这些年,自己早已不在乎那些噩梦了,就是演戏吧,戏如人生,可是,一旦和他接触到肌肤,就想起他的野蛮和粗俗不堪,尤其是床上那些令人发指的粗暴,毛孔几乎都要竖立起来。她提神凝气,告诉自己这不过是一场戏,可身子不由自主地战栗,却无从逃避,只好苦苦等待结束。

这样的心理压力下,她不由得连连忘词NG,面色楚楚,就如任人宰杀的可怜的羔羊。

旁边的李欢早已看出那个“皇帝专业户”哪里是“演技精湛”?分明是赤裸裸地、毫无顾忌地趁机在占芬妮的便宜了。他越看越是怒不可遏,几乎恨不得一拳将这个老色狼的脑浆打出来。

导演还在指点角度问题,李欢两步走过去:“我认为,要体现悲剧,皇帝并不一定要……”

他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地说了一通,正在为收尾伤脑筋的导演一拍大腿,笑起来:“好啊,皇帝估计是应该这样才对,咦,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你小子倒想得远,好像你当过皇帝似的,哈哈哈……”

李欢退到一边,导演临时纠正了点细节,“皇帝专业户”再也占不了芬妮什么便宜了,仿佛到嘴的肥肉又溜走了,又气又怒又无可奈何,骂了句粗口。然后,又笑起来,又恢复成了“德艺双馨”的模样。

芬妮大喜过望,仿佛刚被解放的女奴,对上李欢的目光,这是男人的目光,关切却充满了正义、智慧和力量。她定了定神,神思如泉涌,最后的表演如有神助,异常完美地画下了句点……

“我们的芬妮,美丽依旧,演技更上一层楼了啊……”

一阵掌声响起,一个五十来岁的妇人,在制片人的陪同下走了过来,边走边拍掌,满脸笑容。所有剧组成员都围了过来,异常尊敬地看着这个妇人。就连导演、芬妮等人态度都是异常恭敬:“陈姐,您来啦……”

“各位辛苦了,我们这部戏一定会叫好叫座的……”妇人开口,中气十足,十分有派头,炯炯有神的目光看向众人,透露出权威下的平易近人。

李欢一直往后退,生怕这个女人看到自己——这个女人竟然是自己被冯丰骗去“坐台”时见过的那个有钱女人陈姐,也是这部戏的投资者。

他想起她给的那五千元小费,羞愧得直差要挖个地洞跳下去藏着。

冯丰,该死的冯丰,要叫她知道了,不知道如何嘲笑自己呢。

陈姐的目光看过来,并无丝毫改变,笑道:“李欢,我听晓波说起过你,你是个有前途的年轻人啊。好好努力,下一部戏,会有适合你的角色的。”

投资人如此青睐一个新人,众人都看向李欢,羡慕不已,这是极为难得的机会啊,李欢居然如此走运,一下被这个女财神钦点了。因为有小道消息流传,她可能和一个国际级的大导演合作,进军大银幕,如果这样,无异于捞了个平步青云的机会啊。

李欢却一点没有觉得庆幸,看到这个女人,就想起自己从帝王宝座到普通人的巨大落差——

还有冯丰,几乎要把人逼疯的冯丰,这个世界上最可恶的女人。

陈姐点点头,和其他艺人说话去了。

李欢转眼,芬妮悄悄向他眨眨眼睛,似乎在为他感到高兴。李欢却一点也没觉得高兴,心里更是堵得难受。

陈姐等人刚离开,叶晓波恰到好处地赶来,几位主演和所有工作人员鼓掌相庆。叶晓波和芬妮正在交流心得,见李欢走过来,立刻笑嘻嘻地叫住他:“今晚剧组大庆,以前的活动你都在忙碌,今晚你可不能走开了。”

“当然。我一定会去的。”

第一次做完一份工作,虽然是他最初很不情愿的“伶人”的角色,但是,因为剧组有了叶晓波、柯然、芬妮,他还是蛮庆幸的,发现演戏也并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嘿,你们在谈什么呢?这么热闹?”

柯然人未到,声先到。

三人和柯然招呼,柯然看到芬妮手里那束叶晓波刚带来的新鲜的百合,心里是别样滋味。每次看到芬妮,她都觉得心如针扎,那是第一次遇到强劲的对手,只要在她面前,自己似乎无形中就矮了一截。柯然想,无非是芬妮的名气比较大而已,大牌巨星嘛。何时,自己成名了,也会被众星拱月的。

叶晓波的态度已经很明朗了,他殷勤的目标已经对准了芬妮,对其他的女人难免逊色了一些,柯然体会着这样的心理落差,又恨又妒,唯一的安慰是李欢一直对自己的态度没变——她提出的每一个要求,李欢都从没拒绝过。

可是,李欢毕竟不是叶晓波,被叶晓波这种偶像明星豪门公子献殷勤,跟被李欢这种龙套献殷勤,那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好在导演对她特别满意,几次修改剧本增加她的戏份,隐隐跟第一女主有并驾齐驱的架势,心里才好受了一点儿。

芬妮淡淡地向她点点头,两人没有多说。叶晓波拎不清楚状况,还是热火朝天地和芬妮谈话,并没怎么招呼柯然。李欢见柯然略微不自在的一丝眼神,心知她大概从没经历过这样的冷遇(以前她的对手是冯丰这种男人婆级别的,很少男人会喜欢男人婆,加上冯丰基本都是不战而退,所以她自然是所向无敌),现在,遇到芬妮这样的高手,就只好甘拜下风了。

因了那张“冯妙芝”的面孔,他一直对柯然心存怜惜,现在见她隐隐不高兴,便赶紧招呼她,找了个话题和她谈起来,并巧妙地让叶晓波参与其中,让她不至于感到自己太过被冷落。

说话间,车已经来了,众人上车,往酒店而去。

冬季枯水季节,C城电力往沿海输送,因此,便时时有各大片区的轮流停电。小区里早已发出通知,要停电两天。

冬日天气暗沉,快到傍晚了,屋子里暗淡得厉害。冯丰待在家里,无法上网,又无法用烤火炉,看了会儿书,光线不好,冷得手脚都麻木了。她放下书,到阳台上跳了一会儿,觉得口渴,从饮水机里倒了杯水,那可真是腊月喝凉水,点滴在心头,只喝了一口就再也喝不下去了。

李欢自从那天早上走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以前,他不回家时,每天至少要打两次电话,如今,好几天了,他连电话也没打回来一次。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李欢,说抱歉?或怒骂?或互相责怪怨恨?这些,都不是她希望的结果,如今,难得李欢冷处理,自己,就选择当了鸵鸟,藏着,掖着,问题,它总会自己解决的。

像李欢这种高傲的男人,无论如何都是咽不下这口“屈辱”的。彼时彼地,已经不是他的天下,他既不能杀了自己更无法杀了叶嘉,所以,只好选择离开。

如此也好,免得互相再纠缠不清。

她并不太担心李欢,虽然他是穿越过来的“古人”,可是,剧组里有叶晓波、柯然、芬妮等人,李欢想必也孤寂不到哪里去,而且,依照他的性格和处事方式,估计在哪里都会如鱼得水的。所以,她好几次想起该给他打个电话,但终究还是没有打,因为怕打通了也没什么话说,而且容易引起误会。

即便算朋友吧,朋友相交贵在雪中送炭,平常磨叽多了,反变成了暧昧,何必呢。

只是,她想起,自己卡上还有两万多块,其中一半是李欢挣的,应该分给他。她想给他打个电话,但是,终究还是没打,心想,反正快搬走了,就取出现金给他留下,走的那天再给他打电话好了。

而叶嘉,也再未有过只字片语的消息,他仿佛人间蒸发了。

冯丰倒是给他打过好几次电话,可是,每次都是忙音。他是出国了或者故意不接?或者早已将自己设为了拒绝接听的黑名单?

当失望慢慢转化为绝望,她逐渐地完全清醒了,原来,自己和叶嘉之间,一直是不平等的,隔着很大的鸿沟,从来都只能他有闲有心情的时候“召见”自己,自己完全没有主动的条件和能力去联系他。她细细地想,自己和叶嘉究竟是什么关系?两人只见过几次面,连情侣都不是,只是偶尔相遇的陌生人。

两人即便勉强曾经算朋友,如今,也许“友情”都灰飞烟灭了,又何必责怪于他?

像叶嘉彼时彼地的身份地位,又怎么会喜欢上自己?他听了一个荒谬的故事,然后离开,就是这样。然后,他还是他,自己还是自己,其间,隔着自己卑微的幻想。所有的一切,不过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已。

她站在门口,看着阳台玻璃上暗沉下来的天色里,自己模糊的影子,像在照千年时间的镜子——寂寥冷宫,庭院深深,身边再没有一个熟识的人,生活在一个鸽笼里,任光阴似水流年。

心里不是不绝望的。就像一个死囚,真的被宣判死刑后,心里反倒异常轻松了。

发生了这些解释不清楚的事情后,她也无法继续狡辩什么了,自己被当做“水性杨花”的女人也好,谁要和自己一刀两断也罢,那么多没有被小王子爱上的狐狸,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是不是?

自己难道要以“千年前你喜欢我千年后也要喜欢我”这样的理由去责怪他?或者整天死缠烂打要他记得千年前的纠缠,然后,如迦叶那样关心自己爱护自己?即便自己不顾脸皮吧,可是,连他的人影还找不着呢。

即便是狐狸,也不能巴巴儿地等着小王子找上门,因为,那样的概率太小了,要知道,小王子只有一个,而且是外星人。

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小王子的。

她想起那些感天动地的言情小说里面,那些女主角的痴狂,为了爱可以要死要活、不顾尊严、不吃不喝、生死相随,哪怕爱得贱贱的、爱得惨惨的,也无怨无悔。也许,那些才是爱吧。而自己,完全是不敢说出口的单恋,是一相情愿,并且不愿意因为虚无缥缈就等待折磨自己——即便是爱,也是自私的爱。

李欢的本质在于得到,其实,自己的目的也在于得到,两人,不,绝大多数世人,其实都是为了得到而爱,为了得到而活。

如今,梦想随着叶嘉的离开完全破碎后,世界并没有坍塌,日子还是在继续,甚至每天还可以吃两包方便面。

来不及悲伤,因为几个方案催得紧,对于一个形单影只的女人来说,再也没有什么比挣钱更重要的事情了。

人世间,除了死亡,再也没有比整天饿着肚子更大的悲哀了,其他的,又算得了什么?要是肚子都吃不饱,那才是最大的悲伤。

男人的爱是锦上添花,挣点钱防身才是雪中送炭。

饮水机断电日久,冷水,冷的杯子,端在手上如冰冷的铁块。她发了一会儿呆,赶紧将杯子放在茶几上,才想起去厨房烧开水喝,同时准备煮方便面吃。水开了,用热水瓶装了水,剩下的水在锅里沸腾。她看看“康师傅”的颜色,这些天顿顿吃方便面,都吃得人快成木乃伊了,又想起以前报上公布的方便面的种种不合格,只觉得恶心不已,便放在一边,想等饿得受不了了再来煮。

她将水瓶提到客厅,点燃一支蜡烛,越坐头越晕,也不知是饿晕的还是冷晕的。她想起小区的公告栏上说今晚8点就会来电了,但是,客厅里的灯前两天坏了,还没换白炽灯。

以前这些事情有李欢做,完全不用她操心,可是,自从那天早上离开后,李欢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彭大将军说,帝国主义随便架起一尊洋枪炮就能霸占一个东方殖民地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而现在,冯丰认为,光靠几顿饭就能雇一个皇帝做小工的时代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本来,珠珠给她找的房子后天就可以搬了。她原本也不想再管这里了,可是,想想,还是换了,至少李欢回来,这里能够一切照旧吧。

本来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要是在冬天的晚上回到家,拉灯,灯又不亮,那真是重大的打击。以前,她曾经历过这样的黑暗,是父母刚去世的那阵子吧,灯坏了,她居然换不来,一个人在黑暗里怕得失声痛哭。以前,什么都有父母照料,父母没了,一下从天堂到了人间,什么活儿都要自己干,现在也不过是回到以前的情况而已,又有什么值得郁闷的?

她胆小,生怕有电的时候会烧着自己,这些年来,偶尔灯坏了的时候,总喜欢趁没电的时候换灯。现在正好停电,她想到便做到,立马去换。

客厅的灯有点高,她踩在一张凳子上,远远够不着,便又拿了一张小凳子搁在上面,估量着可以了,便小心翼翼地踩了上去。

转动了好几圈都无法安上,她微一用力,头一晕,腿一颤抖,小凳子一滑,“轰隆”一声,眼前一黑,就倒在了地上……

更糟糕的是,凳子倒塌时,打翻了水瓶,又是“轰隆”一声,水瓶也碎了,滚烫的开水立刻满屋子流淌。冯丰只觉得面颊一阵生疼,玻璃的碎屑、滚烫的水,一起袭向身子……立刻,人似乎完全失去了知觉……

这是C城最著名的一家酒店。

剧组并未大张旗鼓,并非新闻发布会那种,而是私下里的一次内部欢饮。同行的还有两个跟剧组关系很好的狗仔。大家胡吃海喝了一番,准备换一个地方K歌。芬妮是有名的“麦霸”,也准备进军歌坛,平素很喜欢去K歌的。

叶晓波和芬妮走在一起,两人心情都很愉快,正在低声谈论什么,而李欢落在最后,陪着柯然和另外几个女艺人。

芬妮他们走得几步,冷不防,一个肥壮的女人冲上来,狠命拉住芬妮,一耳光就掴了下去:“你这个不要脸的狐狸精,叫你勾搭别人的老公……”

众人都愣住了,但是,很多艺人立刻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女明星被大富豪的妻子掌掴是很寻常的事情。其中一些艺人还认识这个女人,那是一个很著名的大富豪的原配,去年,这个大富豪曾和芬妮闹过一段轰轰烈烈的绯闻,据八卦周刊报道,芬妮如今住的北京的别墅就是这位大富豪买下的,传言中,大富豪甚至要和原配离婚娶芬妮,只是闹了一段时间,这消息又慢慢风平浪静了,大富豪的夫人依旧是那位糟糠。然后,芬妮接受采访时,就只称自己和大富豪是“好友”而已了。

谁也不愿卷入这等桃色纠纷里,剧组的人员纷纷后退,生怕一起上了第二天的头条。

芬妮呆住不敢还手,女人益发将她扭得凶:“你这个不要脸的骚货,狐狸精,整天卖弄风骚勾引别人的男人……”

叶晓波听得面色发青,急忙伸手拉住这个女人……

再说冯丰摔下来,好一会儿失去了知觉,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挣扎着想爬起来,钻心的疼痛却让她完全直不起身子。她挣扎着抓了茶几上的手机,拨通了号码,那是李欢的号码,李欢学会用手机后,就把自己的号码设为了冯丰的手机通联上紧急呼叫的第一个,开玩笑说,要冯丰有事好第一个给他打电话。当时,冯丰还说,自己会有什么事呢,根本用不着。

人在危急的时候,向最熟识的人求救,那几乎是一种本能。李欢原本和柯然等人落在后面,见前面大厅乱成一团,吃饭的客人纷纷起立围拢,远远地,他看见芬妮正被人拉扯着殴打。他心里大急,芬妮这样娇怯怯的模样,怎么经受得了这等折辱?他大步跑过去,正跑着,手机却不合时宜地响起了,他接听,是冯丰打来的……

电话接通,冯丰只听得“喂”的一声,她便哭了起来:“李欢……”

大厅里,叶晓波气得面色铁青,那个女人扭得芬妮太紧,他一拉,旁边一个十三四岁的娇小的少女忽然从人群里冲了过来,细细的胳膊伸出去维护着那个女人,哭得像被欺负的孤儿寡母:“爸爸都被你抢走了,你们还要打我妈妈……这么欺负人……你这个坏女人,坏女人,不要脸……你这个男人,居然打我妈妈,你们都打我妈妈,你们这些坏蛋……”

小姑娘边哭边骂,边掐叶晓波的手。叶晓波不能和一个小姑娘对打,心里又憋着一口污浊的气,再也不管芬妮,扭头转身就走。而那些看好戏的剧组人员和围观者也纷纷退避。狐狸精和原配作战,没什么好偏帮的,可是,如果大富豪的女儿出面就不好玩了。男人,看自己的糟糠多不顺眼,最好是打死活该,也省去了分割财产的麻烦。可是,虎毒不食子,何况,很多财经杂志上还写,这个大富豪十分溺爱自己的女儿,那是他的掌上明珠。糟糠被打死了,他也许会拍手称快,可要是他的千金受到了损伤,就不是那么好玩的事情了,围观众人都想,自己等人何必参与其中,惹大富豪千金的厌憎?

芬妮原本只是被那个女人出其不意打了个耳光,被叶晓波拉开后,本来已经能脱身了,可是那个小姑娘冲上来,见她和母亲扭成一团,打开叶晓波后,冲上去狠命推搡了她一下,大哭道:“叫你这个坏女人再打我妈妈……”

芬妮被推得一下摔倒在了地上,高跟鞋“咔”的一声,脚脖子被崴住,站都站不起来。

吃饭的不乏一些女客,好几个中年女人同仇敌忾地肆无忌惮地大声叫好:“打死这个狐狸精……”

“打得好啊。”

“这种骚货,打死一个少一个,看还敢不敢勾引别人的老公……”

大厅里越来越嘈杂,嘤嘤嗡嗡的议论声让李欢根本听不清楚她的声音。曾经有无数次,他想如果她先打来电话——如果她先打来电话!他想,自己就马上回家。天知道,他早已十分渴望回家了。

她果真先打来了电话,真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他心里一阵狂跳,兴奋莫名,却故意沉了脸,仿佛她能看到。可心里还是哽着一根刺,声音十分冷淡,语气故意十分不耐烦:“冯丰,有什么事情?喂,我听不清楚……”

冯丰先打电话,自己也得摆摆架子,如果就这样跑回去了,女人更不会把你放在眼里。

想到这里,他的声音故意更加不耐烦起来:“冯丰,我听不清楚,大声点……”

大厅里的声音更加嘈杂,手机里几乎乱嗡嗡成一片,他忧心着芬妮的情况,分散了注意力,就更听不清楚冯丰在讲些什么了。眼角的余光里,他看见叶晓波怒气冲冲地几乎是小跑着出了餐厅。晓波在搞什么名堂?这个关键时刻居然舍了芬妮而去?

他大感惊讶,更是挂心芬妮的情况,顾不得多说,立刻大声道:“冯丰,我现在很忙,等会儿给你打过来……”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一阵钻心的疼痛,冯丰眼前一黑,几乎又要晕过去,她恐惧地再次拨通电话,这一次,李欢甚至没有接听,就直接挂上了电话,因为,他看见芬妮已经被那个胖女人完全推倒在地上,众人推搡成一团……

李欢立刻冲了过去……

浑身的疼痛由麻木到钻心,再到麻木,如此循环往复,时间也仿佛停止了,屋子里带着一股令人窒息的可怕与黑暗。

叶嘉的电话明知是打不通的,可是,冯丰还是又给叶嘉打电话,依旧是一片忙音,无人接听。然后,是自己的朋友珠珠,可是,连珠珠都没有接听。

疼痛早已掩盖了失望,被整个世界遗忘的悲哀都敌不过自救的本能。冯丰看看手机,已经快没电了。她挣扎着,忽然福至心灵,拨通了120,讲清楚了详细地址,再也支撑不住,直挺挺地躺在冰冷的地上,水瓶、灯管的碎屑,已经冷掉的水……都粘连在身上,也不在乎痛楚是在加深还是减弱了……

时间一直都是凝固的,仿佛过了一万年,她的意识居然还是清楚的,听得120呜呜的声音,听得他们叫来锁匠开门,她松了口气,然后,有两名穿白衣服的护士用适当的手法来扶起自己……

从来没有哪一刻,她觉得白衣是这样漂亮。往昔,她都嫌弃医院天天收那么多的药费,如此坑病人,十分厌恶他们,可是,今天,在等待救命的今天,往日的抱怨都变得那么浅淡,这一刻,仿佛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好人,尽管,这种好也是要“付费”的。

如果付费能换来“好”和“温情”,也算一种幸福吧。

她的意识还是清楚的,还知道叫护士小姐去屋子里拿自己的包包,拿抽屉里的钱,然后,才上了担架,救护车呼啸而去。

实验室里,叶嘉和众人正在忙碌,他们正在进行一项病菌分裂的试验,这是C大的研究院和官方合作进行的一项很重要的研究。目前,这种技术被欧美控制,国家花费巨大的代价,买来的还只是产品,而非技术。为解决这个难题,国家投入巨资研究,叶嘉的博士学位,有一个就是这个领域的,他曾潜心研究多年,是这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现在,理论已经成熟,准备已经很充分,这一次的成败关系着一项疑难杂症是否能取得空前的新突破,所有人都全神贯注,不敢有丝毫掉以轻心。

已是深夜,叶嘉正全神贯注研究一项参数,拿着器皿的手忽然一抖,几乎掉在地上。左肋隐隐一阵疼痛。自从遇见冯丰之后,这地方几乎从未疼痛过,今天,为什么又有如此奇怪的感觉?

他面色惨白,神情惶恐,旁边的助手有些惊讶,急忙提醒他:“叶医生……”

叶嘉定了定神,没来由的心乱和惶恐。

“连续三个通宵了,叶医生,要不,你先去休息一会儿吧。”

“不了,绝不能半途而废。我们继续吧。”

复杂的研究继续进行,直到凌晨,叶嘉才走出实验室,吐出一口气来。实验室几乎要保持一种真空状态,不能有任何声音。他的工作手机一直在外面,由助理处理一切事务。他拿出自己的私人电话,平素很少有人打这个号码的,因为只有几个人知道。

他看上面,居然有5个未接电话,都是冯丰打来的。

他心里那种不安的感觉更加强烈了,急忙打过去,那边却是:“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冯丰怎么不接电话呢?他又惊讶又失望,接连打了好几次,才发现此时已经快凌晨三点了,只怕人家早就休息了,又怎么会接听电话?

故事里的女人和梦中的背影相重叠,却容不得他多想,在工作面前,一切都得让道。他在窗边站了一会儿,只得片刻的休息,工作又得继续,还有几天,这是最关键的几天,一刻都耽误不得,那是耗费了巨资和无数人的心血,所有一切,都得为之让道,这是起码的职业操守。

可是,心里第一次很想逃避,剩下的几天,怎么变得如此难熬?

他想,出来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找到冯丰,也不是因为那个故事,而是,自己忽然很想见到她,也说不清楚原因,只是希望立刻就见到她。

她怎么会给自己打那么多次电话?细看,那些电话并不是同一天打的,最近的一次是昨天傍晚打的,冯丰如果没什么急事,怎会一再给自己打电话?

他的私人助理,一个高挑的女人走进来,见他一个人在窗边发呆,拿了件衣服给他披上。

叶嘉回过头:“刘蔷,麻烦你给我做一件私事。”

“哦,什么事情?”

刘蔷十分意外,多年了,叶嘉从未叫自己给他处理过任何私事。

叶嘉把冯丰的电话号码和地址一一告诉她:“她叫冯丰,你一定要找到她,如果她有事情,无论是什么,都要帮她。”

刘蔷笑起来:“哦,是个女孩子?”眼神像看着外星人。叶嘉,传说中的独身主义者,许多人眼里的“完美爱人”,居然用这样的语气这样的神态,“以公谋私”,要自己出马去找一个女孩子?“唉,叶医生,我的工作还要帮你送情书送花?不会吧?你得加我薪水。哈,不过,如果你真有女朋友了,我乐意效劳……”

叶嘉有些无奈,刘蔷都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平素那么一个女强人样,现在,居然露出如此八卦的窥探的眼神。

看来,八卦是人类的天性之一。

叶嘉还没回答,刘蔷不再开玩笑了:“你忙吧,这些事情就不要操心了。你放心,无论她需要什么帮助,我都会为她提供,当然是以你的名义,呵呵……”

“多谢。”

“不用。”

剧组的人,男的怕惹麻烦,女的多是幸灾乐祸,几乎悄悄走光了。那对母女也悄悄走了。

芬妮披头散发,往日的艳光狼狈得像被一朵摧折的牡丹,甚至连扶持自己一把的人都没有。她挣扎着起身,可是几次都站不起来,正痛苦挣扎,忽然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拉住,然后,这只手一用力,稳稳地将她扶起。

她抬眼,见是李欢,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李欢面色镇定:“走吧,芬妮。”

仿似救美的英雄,骑白马的王子,芬妮看着他镇定自若的面孔,心里百感交集,人前风头出尽,落难时刻,谁又是那个肯伸出援助之手的人?

李欢扶她出门,李欢低声道:“你开车吗?还是不要开吧,打个车回去吧。”

“你送我吗?”

李欢有些迟疑。他想起冯丰的两通电话,虽然他没有接,可是,也只是想暂时拿个架子而已。此刻,心里有点不安,很想马上赶回家去。

“李欢,你有事情吗?”

芬妮玉容惨淡,面色灰暗,憔悴得不成样子。

李欢哪里还能拒绝,点点头,微笑道:“我送你回去。”

两人上了出租车,李欢说了芬妮酒店的地址。一路上,芬妮都沉默着。李欢见她惨淡的容颜,心里十分怜惜,将她额前的乱发拨了拨,柔声道:“回去洗个澡,好好睡一觉,就什么事情也没有了。”

芬妮依旧没有做声,只是靠在李欢身边,第一次,觉得一种坚实的依靠和温暖。出租车已经快接近酒店了,芬妮忽然道:“李欢,我们去河边坐坐吧。”

李欢微笑道:“好的,你想去哪里我都陪你。”

出租车重新掉头,芬妮靠坐着,闭着眼睛,满目的疲倦。

李欢见她平静下来,又想起冯丰打的两通电话,他越想越觉得意外,虽然当时赌了口气,但是,后来想想还是觉得太不寻常了:冯丰很少主动打电话给自己,今天连续打两次,是什么意思?会不会有什么紧要事情?

而且,难得她主动打电话给自己,不好好把握机会,可又要惹恼她了。

他拿起手机,给她拨了个电话回去,可是,她的电话已经关机了。他心里焦虑,很想马上下车,可是,刚刚答应了芬妮,又怎么说得出口自己要离开?

芬妮依旧闭着眼睛,细声而疲倦:“李欢,你是不是还有事?我会不会耽误你?”

“这个,没有!是冯丰先前打过电话,我当时没听清楚她有什么事情。现在她又关机了,估计是睡着了,不要紧的。她常常熬夜总是无法熟睡,所以每晚都关机的,怕吵嚷了更睡不着……”

芬妮没有再做声。想起刚刚叶晓波那样决然掉头离去,而李欢,他都目睹了妻子的“奸情”,还肯抱以关心,这个世界上,还有几个这样的好男人?恐怕要绝种了吧?

“李欢……李欢?”

她连叫了两声,李欢正盯着手机发呆,越想越觉得不寻常,冯丰连打两次电话,一定有什么紧要事情。听芬妮连声叫自己,才回过神来:“哦?”

她的神情太疲倦,手里拿着的手机又从未响起,叶晓波,一次也没打来电话。李欢无法离开,由衷道:“我陪你一会儿吧。”

她笑起来,如莲花红蔷:“多谢你,李欢。”

出租车在河边停下,此时还不太晚,河边还有很多经营“鬼饮食”的烧烤摊子,几张小桌子。

芬妮依旧是那样柔和的笑意,如娇艳的玫瑰。一盘排骨、鸡翅膀、素菜,喝几瓶啤酒,不过十几块钱,那是普通人的快乐,很多年轻男女约会后,在这里消夜,用很少的钱买很多平民百姓的快乐。

在没有成名之前,芬妮也过过这样的日子,成名之后,每天都在大酒店的觥筹交错里,在玫瑰和香槟的包围里。现在,想起就像一场梦。她拉着李欢,微笑道:“我们在这里坐坐吧。”

李欢立刻答应。

昏暗的灯光下,路人并没有过多注视这个此刻头发微微有些散乱的女人,没人想到,这个女人竟然是大明星芬妮。这本来就是个美女云集的城市,人们对美女的惊讶程度并不太高,无论多美的女人,也引不起太大的尖叫。

芬妮一直在看着自己的手机,叶晓波一次也没有打来过。他就那样离开了,连电话都没有一个。

李欢低声道:“你要原谅晓波,他刚刚是心情不好,他孩子气很重,他是很喜欢你的……”

芬妮笑得如百合上飞过一只蝴蝶扇动了一颗小小的露珠,风华绝代又明媚玲珑:“我没有怪他。换了任何男人,都无法容忍那种场面的。而且,他的背景特殊,要上了八卦头条,会很难受的。你不知道,他家里对他十分严格,他本来就是负气进入娱乐圈的,若再惹出什么事情,他父亲更不会放过他……”

被伤害后,她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叶晓波的处境会不会尴尬。李欢喟叹,也为叶晓波高兴,一个男人,若得妻如此,又夫复何求?

芬妮笑得光艳万丈:“李欢,我是个坏女人,我破坏了许多女人的家庭,晓波那样对我,也是应该的……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女人玉洁冰清,不是吗?”

他凝视着她,心里有怜惜的感觉,那么强烈:“不,你是最好的女人。”

芬妮眯眼笑了,她眯缝着眼睛时,就不是光艳万丈,而是柔媚入骨,丝丝入髓,让人难以置信的美。

老公出墙的罪过,全部归罪于了那些狐狸精的勾引,而偷腥的猫,就仿似没有丝毫的过错。女人解决这类问题,往往喜欢拿同类开刀,却往往不敢找罪魁祸首。他想,为什么那些女人不先去指责自己的老公?到该承担责任的时候,那个男人躲到哪里去了?

而芬妮,她美如天仙,被成群结队的男人拼命追逐,可是,她真的破坏了那些家庭吗?也不见得,至少,目前还没有哪个富豪真正为她离婚吧?享有夫人头衔和一半财产的,还是他们的正室。

这是他第一次站在对立的立场想一个问题。他也不明白是什么原因,这原本跟他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是完全冲突的。他有些暗自惊讶,也许,只因为面前的这个女人太过美好了吧?有种让人不顾一切替她辩护的魅力?

芬妮笑得如她的名字,芬芳,呢喃,带着浓浓的令人化不开的温软妩媚,因为,她看出李欢目光里的真心和诚意——

这个男人是真正尊重并怜惜自己的。这是她第一次遇见这样的男人。

那样的笑颜如花,如软玉温香!李欢隐隐发现,自己一向强调的贞操观,其实,是杀人的利器,它让芬妮这样的女人,都无所遁形。

其实,内心的玉洁冰清何止胜过肉体的玉洁冰清百倍!

他情不自禁地拍了拍芬妮的手,声音温柔得出奇,像面对着一块最好的美玉,生怕她受到了丝毫的损伤:“芬妮,你不用介意,什么都不要介意。”

热腾腾的烧烤和煮啤酒上来了,有着醪糟的香味,李欢倒了两杯,先递一杯给芬妮,自己再端了一杯:“喝了就会很暖和的。”

芬妮微笑得像一个单纯的小小少女,仿佛回到了那些单纯美好的时代,和小男朋友在河边柳堤下奔跑打闹。

那时,岁月还是没被污染的天空一般的蓝,白云朵朵。可是,现在涂抹得五彩斑斓,却也分不清楚究竟是什么颜色和颜色的混合了。

如今,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夜晚,坐在这样的柳堤下,心灵也变得纯净,粗茶、啤酒、烧烤,快乐,其实,也不是那么艰难。

那是因为身边人的缘故吧,她想,就笑得更加绚烂,更加无忧无虑了。刚刚受到的伤害和侮辱,它悄悄找了个地方,隐藏起来不让任何人知道,就像捂着的伤疤,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化脓溃烂……

他想着心事,忽听得芬妮的柔声软语:“李欢,我们走吧。”

李欢点点头,两人看着小贩飞快收摊离开,而另外更多的人,正在开始一天按部就班的生活。

清晨的风从开着的出租车玻璃里吹进来,冷冷的,让人清醒而又清新。然后,芬妮住的酒店到了。

这是C城惯常的阴天,芬妮的笑容却那么明媚:“李欢,谢谢你。”

“不用谢。芬妮,你好好睡一觉,醒了又是新的一天。”

醒了又是新的一天,芬妮很喜欢听这话。

她要进门了,却又探出头来,笑吟吟的如一个小女孩:“我今天下午六点的飞机,飞北京出席一个活动,你记得送我哦。”

“我一定记得的,你放心吧。”

她看着李欢镇定的目光,心里跟着镇定,心情也变得愉快:“再见,你也要好好休息。”

李欢点点头,笑着转身离开了。

河边的风“嗖嗖”的,已经天明了,烧烤摊、鬼饮食都打烊了,推着推车回去了,不然,到八点以后,城管就会来砸场子了。跑得不快的,就会被没收了推车,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李欢曾亲眼见过一个卖柚子的山东大汉,推了满满一车柚子叫卖,不巧城管经过,两人几下将他的推车掀翻,柚子倾倒在马路上,过往行人很快哄抢完毕,那样一个汉子,对着空车,蹲在地上,抱头哭得像个孩子。或许,一家子几天的生活费就全没了。

烧烤说是怕油烟污染空气(而真正的巨大污染源、那些地方政府保护下的大中型化工厂,却谁也不敢动)——这个就算理由充足吧——可是李欢不明白,卖柚子又污染什么了?因为他看见那个小贩把柚子皮都装在推车上,并未乱扔。

他当皇帝时虽然不至于蠢到“穷人没饭吃为什么不吃肉”,可毕竟触目所及都是花团锦簇、山呼万岁(社会的真正辛苦挣扎悲惨,高高在上者又怎么看得见?),如今切身看到底层小人物的挣扎,忽然发现自己竟然也有了一点愤世嫉俗的“小人物”的心态——恨有钱人、恨飞扬跋扈者、恨贪官污吏……

在最近的医院里,一番急救措施。除了一些皮外伤和玻璃碎屑划伤、开水烫伤外,左小腿有轻微的骨折,然后,是左边面颊上进了一些玻璃碎屑,有两三道伤痕有点深。

万幸,没有什么性命之忧。

医生护士都出去了,她直直地躺在病床上,然后,看到病房的门被推开,是满头大汗的珠珠冲进来,“冯丰,你怎么啦?吓死我了。我先前在开会,出来才看到你的电话,打过来,你已经关机了,还是护士给我打的电话……”

是冯丰告诉号码,护士给珠珠打的。珠珠一接到电话,马上赶来了。

她看到珠珠,心里大大松了口气,像看见了自己唯一的亲人,浑身都没那么疼痛了。珠珠站在床头边,正要说话,一个医生走进来,是叫病人家属去交钱的,不交钱不能再上药了。

冯丰努嘴示意,珠珠从护士给她带来的包里拿出卡,叫珠珠去取现金。

“珠珠,现金已经用完了,卡里有钱,医院有建行的取款机……”

“我带了一点现金,明天再说吧……”珠珠见她并没有性命之忧,才松了口气,赶紧去交钱。

不一会儿,珠珠就回来了,拉了张凳子坐在床边,仍旧心有余悸:“你怎么弄成这样了?”

左脚轻微骨折,钻心地疼痛,脸上又因碎玻璃和烫伤裹了纱布,她笑起来,微弱道:“珠珠,你要是个男人,我就以身相许报答你,出院后就马上嫁给你了!这世界上,就你一人对我好啊,呵呵。”

珠珠瞪她一眼:“你还开玩笑,脸上怎么伤的?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

她简单讲了几句,伤口生疼,龇牙咧嘴,又愁眉苦脸:“珠珠,你说我会不会变成跛子啊,还有,我会不会毁容啊?虽然,我不是什么大美女,可是,也不想毁容啊……”

女孩子就是女孩子,现在最关心的居然是自己会不会毁容。

珠珠笑了起来:“我问了医生,说拍片出来,是很轻微的骨折,静养一段时间就好了。不过,你脸上要费点工夫,怕留下疤痕,只要医治得当,不会毁容的……”

冯丰有些紧张:“不会很贵吧?要植皮还是换肤?”

“现在还不清楚。不会这么严重吧?”

“唉,要是两万以内,我就医治,超过这个数字,我可不管毁容不毁容了,我总共只有这点钱……”

“放心,估计不会太贵,而且我还有点私房钱先借你。女孩子,一张脸要紧。”

珠珠是冯丰从中学到现在最要好的朋友,尽管她已经结婚,跟冯丰的情谊还是从没淡薄过。在她“穿越”去古代时,最多发消息找她的,就是珠珠,为这,冯丰回来后,她还大骂了她好几次,冯丰哪里解释得清楚?只好说自己去了外地,联系不上。

珠珠看到冯丰的手机就放在病床的床头柜上,却一直没有响过。她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狐疑道:“喂,冯丰,你不是有个合租密友吗?干吗他都不见人影?”

“呵呵,我给他打了两次电话,他说自己在忙,估计是没空吧。”

“没空?”珠珠几乎要跳脚,“什么瓜男人啊?平常自称是你老公,你出事了就只能打120急救?就算是普通朋友,甚至陌生人吧,也没有这么见死不救的啊……”

见珠珠暴怒,冯丰赶紧道:“不是,他也不知道是这样。再说,我还谈不上要死嘛。而且,他并不是我的什么人,别个并没有义务为我做什么,对不对?珠珠,你不要激动……”

“我不激动?冯丰,我告诉你,出院后,你赶紧和那个瓜男人一刀两断,要叫我发现你再跟他有丝毫来往,我立即掐死你!女人,得有点骨气好不好?”

冯丰笑起来,很谄媚地看着她:“放心,我以后只跟珠珠来往,绝不再和任何瓜男人来往了。呵呵……”

珠珠见她因为这场苦楚,嘴唇都干裂了,面色憔悴得不成人形了,可还是嬉皮笑脸的,知道她就是这样,没好气瞪眼:“真是打不死的小强。算了,你饿了不?想不想吃什么?”

“不想,‘小强’什么都不想吃。”

她看珠珠满头大汗,神色也那么疲倦,珠珠的工作很繁忙,常常加班,十分辛苦,她很觉不安:“珠珠,你回去吧,你明天还要上班呢。”

“我回去你怎么办?都没人看守。”

“我没关系。这里有医生护士。”

“医生护士?谁半夜来看你?咱们又不是有钱人,请不起特护,半夜三更,谁会来看护你?”珠珠眼一瞪,也是典型的那种C城女人的彪悍,“没个人守着,你想起来上个厕所还不行呢!”

冯丰笑起来,不说什么了,珠珠说的是实话,她的左脚现在还麻木着,暂时动不得。

珠珠的担心还没结束:“明日我要上班,我看看叫谁来好呢?干脆叫刘永康来,他这几天是淡季,只在家坐着收钱,我上周见过他的,他没什么事情,天天打麻将,他还问起你,我解释了那是个误会,他很热情,一再央我约你出来……”

刘永康就是曾和冯丰相亲的那个“极品男”。因为打电话被李欢骂后,就再也没有和冯丰联系过了。

冯丰迟疑着:“这不太好吧?当初不答应人家,现在这样了,又要人家来照看,好像在利用别个一样……这个……”

“唉,我也觉得不太合适。哦,想起了,叫我婆婆来照看你两天,反正她白天没什么事情,家务都是我公公在做……晚上,我来换她。就这样说定了。”

冯丰无言,不能利用“极品男”那就可以一再辛苦珠珠吗?或者,干脆就利用“极品男”?女人在这种情况下利用男人,是不是罪大恶极?自己“水性杨花”的罪名是不是还要罪加一等?何况,真要人家来,人家未必还肯来。

她寻思了好一会儿,还是只能辛苦珠珠了,低声道:“谢谢你,珠珠。”

她声音哽咽,珠珠拍拍她的手,笑道:“你还跟我说这些?我们是快十年的老朋友了。很多夫妻的婚姻还没能维持到十年呢!”

珠珠累了,要了张医院的躺椅,十五元一夜那种,搭了床薄薄的棉絮盖着,准备胡乱对付一夜。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冯丰说了会儿话,就睡着了。冯丰却怎么也睡不着,她转动眼珠,手机就放在病床的床头柜上,一直没有响过,无论是李欢还是叶嘉,都从未打来过。手机还是护士给她带上的,便于联系“家属”。

——她们以为她还有家属,没想到她的家属只有一个“珠珠”。所以,她刚到医院时,他们用了第一次药后,就不肯连续用药了,那钱,还是护士从她的钱包里拿的现金帮她交的。现金用完了,他们怕她赖账,付不起钱,就再也不肯用药了,只用普通盐水滴着,直到珠珠赶来。

除了珠珠,也再不会有任何人会赶来的。这是报应吧。老天爷一般都喜欢报应那些没有什么超群的美貌傲人的家世数不清的优点——却不切实际的女人——它要惩罚那些“一般一般全国第三”却偏偏喜欢做虚幻的浪漫的梦的女人,于是,它将这些虚幻的泡泡一个一个给她们狠狠戳破、撕碎,让她们狠狠流泪、切切伤心,梦醒之后回归现实。

这何尝不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拯救?灰姑娘一般是在厨房的烟熏火燎、孩子的哭泣、男人的粗野里变成肥婆的,而不是在皇宫的满汉全席和感风叹月里撑破水晶鞋的。

有钱的胖女人叫富态,没钱的胖女人叫肥婆——同样是肥婆,还是要区分格调的。所以,上帝造人才有高低贵贱、贫富美丑之分。

上帝和玉帝,其实都是很市侩的,所以,他们的子民才会绝大多数那么市侩。

夜已经很深了,手机连续发出三声没电的声音,然后就自动关机了。匆忙之中,护士并未记得给她带充电器,她想,其实,有没有电也无所谓。这个世界上,除了催促自己交方案的公司,也不会再有其他任何人给自己打电话了,有没有充电器都无所谓。

什么叶嘉,什么李欢,都不过是镜花水月,从此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只有珠珠,只有身边这个普通女人,才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点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