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章:第一章 皇帝走在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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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往C城的火车上。
冯丰舒服地躺在硬卧下铺,一忽儿又趴在窗口看看外面的风景。偷眼看去,李欢不安地在对面那张卧铺上静静地坐着,出神地看着外面,面上全是茫然。
他不知道自己此去又是什么地方,又该如何面对这个诡异的异世界。距离了一千多年,又会是如何的差距?自己,又该如何生存?
幸得所遇见的人,除了最初他穿龙袍时好奇地打量他外,而换了这身不伦不类的T恤短衫剪短头发后,就跟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完全没有什么两样了,再也无人用奇怪的目光打量他了,似乎,他们丝毫也没有看出他跟其他人有什么不同。
这两天下来,他心里有了个初步的判断:就是在这个世界,自己并无性命之虞!
人最大的恐惧首先是死亡的恐惧,只要这个恐惧去掉了,其他的再怕也有个限度了。他只好安慰自己,反正暂时回不去自己的世界,那就来看看这个陌生的世界到底有什么新奇之处!
铁轨的声音咯嗒咯嗒地扫着夏日绿油油的山川河流往一个陌生的城市而去。
渐渐地,进入了一片绿油油的山谷,两面是连绵起伏的群山,望去,葱绿直指天空,仿佛天都是绿色的,苍翠欲滴。
他忽然站了起来,失声道:
秦岭,这是秦岭!
这就是秦岭。能够看到秦岭,这是冯丰喜欢坐火车的原因之一,尽管一个接一个的洞口带来的黑暗让人郁闷,可是,每一段黑暗之后,就是特别蓝的天,袅袅的云,幽深地冲向天空的绿,让人期待而又神往。
在秦岭的顶端,又会住着什么样的神仙?
看到这样熟悉的秦岭,李欢心里却别是滋味,他低吟:
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
他曾在一次征战中路过秦岭,走了一条不为人知的捷径山道。那时的秦岭还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即便现在有了轰隆轰隆的“大火马车”——冯丰是这样告诉他的——秦岭本质还是没有变化的!
看来,经历了一千多年,变化最大的是人类和人的心灵,而大自然——没有被破坏的少数大自然,依稀仿佛旧日的面目。
冯丰也不理睬他的伤风叹月,倦了,蜷缩在卧铺上,面向里面,准备睡觉了。
“喂,冯丰……”
尽管她不理睬他,他还是希望她醒着,那至少让他觉得心安一点。
“别吵,今天下午就会到了,你看着包包,我睡觉。”
他怒极,自己是皇帝,她是“臣妾”:“为什么不是你看着包包我睡觉?”
“因为你吃人嘴软,你现在靠我养着……”
“谁稀罕你那些粗劣饭食?我天天山珍海味的时候……”
“那你吃你的山珍海味好了,跟着我干什么?火车上东西奇贵,一个盒饭要十五元,我也是穷人,养不起小白脸,哼……什么东西……”
她恨恨地骂,翻着白眼,完全是一个粗鲁凶悍的女人,哪里有丝毫冯妙莲的温柔高雅浪漫多情的样子?
他已经彻底明白,她真的不是冯妙莲!
她和冯妙莲的差距,是一千多年!
“你这种凶女人,谁愿跟着你谁倒霉。幸好我喜欢的是妙莲,绝非是你冯丰!你连妙莲一根手指头都及不上!”
她不怒反笑:“那你滚,你马上给我滚!”
“我偏不滚!”
“不滚就看着包包!”
他无奈地看着自己身边的旅行包,一路帮她扛着,像她雇的一名小二。最可恨的是,她动辄威胁不给饭吃!而且睡觉时,总是背对着自己,仿佛她是什么绝世大美女,自己要扑上去占她便宜似的!
以前那样对她,是以为她是自己的昭仪,那是天经地义的。天晓得,自从肯定她并非妙莲后,自己可是从未动过脑筋要占她便宜,对她就连丝毫的非分之想也没有了。
而且,她换了粗劣的古怪的衣服,头发乱蓬蓬的,满面尘灰,也看不出有几分姿色嘛,还拽得二五八万的!
终于,下了火车。
C城的火车北站,人山人海,一浪一浪的人群密密麻麻如地上的蚂蚁。
李欢骇然站在人群里,身边,冯丰的脸上倦倦的,也有些茫然地看着这座熟悉而又久违的城市。
她走了几步,发现错了方向,又掉转头,随着人群往出口走去。李欢紧紧跟着她,很想伸手拉住她的手,却终是不敢,只得拎了包包,寸步不离。
出站口,许多人招手、欢笑或者举着牌子,迎接他们的亲人、朋友。可是,这里面,却没有任何人是来接自己的!
自己在这个城市,也没有任何亲人了!
冯丰低了头,眼眶一阵酸涩。
李欢原本就惴惴不安,见她忽然红了眼眶,只怕她又要作怪,冷冷道:“你又怎么了?”
她没有开口,前面的出口处,成排的出租车等在这里,排好队,不一会儿,已经轮到了他们。
她打开后座的车门,李欢也不等她招呼——他踏上陌生的地界开始,就特别仔细地留意周围的人的举止。他早已看到了前面的几人这样上车下车,他便有样学样地钻进去。冯丰也坐上去,砰的一声关了车门。
一路上,冯丰出奇的沉默,眼里都是不安。她这样的情绪立即传染了李欢,李欢瞪着她,却又不敢开口,直到车在东大街的十字路口停下。
冯丰下车,习惯性地抓了自己的包包拎在手里。李欢跟在她身后,本来,他一直像她雇用的小工一般,现在,见她主动拿了自己的包包。他一喜,却见她的眼神变得无比慌乱。
冯丰不理他,转过街角,忽然往侧面的巷子跑去。
这是一条长长的幽深的巷子,走进里面,几乎就隔绝了外面大马路上的车水马龙,人潮汹涌!这是一片陈旧的居民楼,曾经是东边重工业的职工生活区,20世纪末,随着东边工业的没落,大批工人的失业,这里早已成了一片贫民区。
巷子里到处是喧嚣的小贩、菜摊、烧烤的油烟味、奔跑的小孩,甚至几只肮脏的野狗……一切都是乌七八糟的,在热闹中透出没落的寂寥和落寞。
冯丰绕过一片臭烘烘的公厕,从对面进入一栋单元楼,老式的建筑,楼梯狭长而黑糊糊的,栏杆扶手积着厚厚的灰尘,楼道里到处是瓜子皮纸屑。
她飞快地奔上四楼,那么用力地敲响了左边的第一家的屋子。
这屋子很旧,唯有防盗门是新的。
敲了好一会儿,屋子打开,一个穿着背心裤衩的男人探出头:“喂,你找哪个?”
“这是我租的房子,我来拿自己的东西……”
“你搞什么飞机?我们半年前就住进来了……”
“那我的东西呢?”
“哦,房东说这里的租户失踪了,就把东西清理出去丢了……”男人明白过来,有些同情地看着她,“哦,原来你就是那个房客?那些东西早已被丢了,我看也没有什么值钱的嘛……要不,你去问问房东,有没有将你值钱的东西保留着?”
房东不住在这里,一时半刻哪里找得到人?找得到人,自己那些东西是否还能存在?
那个房客还在啰唆,冯丰呆呆地看着他,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她转身,抓了自己的包包慢慢往楼下走去。
夜色已经完全降临了。
外面的大马路,又是崭新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明亮的街灯耀眼地照耀在每一个人的身上。
父母生前,住在单位分的宿舍里。父母逝世后,单位破产拆迁,那院落早已不复存在,她大学毕业后,一直是四处租房打游击。
这里,是她租得相对较久的地方。
她提了包包,走了一阵,前面是一家巨大的证券交易所,此刻,早已关门,高高的台阶上,稀稀落落坐着过路的行人。
她走上去,在最高的阶梯上坐下,将头埋在膝盖里。
满心都是茫然,在这个“自己的地盘”——自己没有父母亲眷,没有等待的人,无处可去,仅有的一点财产都被别人扔了。人生一直都是很绝望的。
她想起伽叶,想起在家庙里陪自己度过了那样美好一段时光的伽叶,那是心灵深处唯一的一点温暖,可是,这点温暖已经不见了,一点都找不到了,就连做梦都梦不到了。
李欢一直跟在她身后。
他还没从自己的世界里完全回过神来,可是,在那狭长的脏脏的小巷子里进进出出之后,听了冯丰和那个陌生男人的对话之后,他才明白:
这个冯丰真不是出自侯府豪门的千金小姐冯妙莲,而是这个一千多年后的太平盛世里——一个无家可归的穷女人!
难怪她一路上都凶巴巴的、小气而又吝啬!
她那样粗野、粗鲁、凶悍,身上没有丝毫的闺秀气质,原来如此!
原来,她一上火车就心事重重的样子,想必就是担心着这事!
她将头埋在膝盖里的时间太长了点,他伸手拉拉她的肩,却发现她的肩膀一抽一抽的,竟然在哭泣!
他吓了一跳,拍拍她的肩膀:“冯丰,冯丰……”
“滚开……不要管我……”
她肩膀抽动,哭泣得像一只无家可归的野狗!
这个凶悍的女人居然哭成这样!
心里只觉得前所未有的挫败和窝囊,这比冯丰对他破口大骂更令他难受。曾经权倾天下无所不能的自己,如今,竟然沦落到只能看着这个女人如此痛哭,却毫无办法可想。
自从来到这个异世界就压抑在心底的憋屈几乎要冲破胸膛,他拿过她的包包,帮她拎着,将她拉起来:“走!”
她泪眼蒙蒙:“去哪里?”
“住店!没钱我先去抢一点……”
冯丰吓了一跳,抹了眼泪,见他的眼睛滴溜溜盯着台阶下的路人乱转,似乎真要找谁下手的样子。他以为自己是什么绿林好汉?聚啸山林,抢钱富了自己再济他人?
她“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哎,你是天子,不是爱讲些什么大道理,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嘛,怎么现在你也要铤而走险了?”
他见她笑起来,松了口气:“你看你像什么样子?又哭又笑的,跟小孩子一样。我当然不会去抢劫,但是,我去找点什么事情做挣点银子总可以吧……”
“你没读过大学,没文凭……”
“本人学富五车,经史子集无一不精、琴棋书画无一不晓,超过朝中许多大学士,即便凭本事考,朕也考得上皇帝……”
哼,暴君就是暴君,都没落了,还念念不忘“朕”!
“你连身份证、户口簿都没有,谁敢雇用你?你别得意,你连小工都没得做……”
他气结,这些天,冯丰老是跟他讲“身份证”的用处,自己“无证”,岂不是什么都干不成?
他狐疑地看着她:“我精通篆刻,可不可以自己伪造一个?”
这家伙,干脆去九眼桥买假身份证、假文凭来得更快。
不过,现在自己可没闲钱帮他造假,他那么奸诈,一旦发现可以造假,只怕立刻就会去做,也别指望他曾经是皇帝就“廉洁守法”了。
“喂,你以前就是这样虚假治理你的国家的?你这荒淫暴君,没有弄垮可真是奇迹呢!”
什么叫荒淫暴君?自己治理的国家可是国泰民安。他又是火大:“我这不是从权嘛,我总不能活活饿死吧?”
哼,没品行的家伙。反正自己又饿不死,他会不会饿死就不管啦。
她上上下下打量他一番,心里忽生一计:“我知道一个工作可以不要身份证的……”
她的目光像在盯着什么待价而沽的牲口,他心里一紧,却又满怀期待:“什么事情?我什么都能干……”
“现在说了你也不知道,等安顿下来,我带你去。”
她彻底擦干脸上的泪痕,狡黠地偷笑:“走吧。”
他见她偷笑得诡异:“去哪里?”
“找旅馆!”
钱包里还有几百元,卡上还有几千元,总算能勉强应付一段时间再说。
在西风大桥寻了家桥头旅馆,要了最便宜的一个四十元的房间,里面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沙发。
冯丰洗漱完毕,一把将坐在床沿上发呆的李欢拉下来:“喂,你让开,我要睡觉了。”
李欢怒瞪着她:“我睡哪里?”
她瘫在床上,用脚往沙发椅子指指:“喏,你睡那里。”
“那不是床……”
“我没钱,得节省着,只能要一个房间。”
“那也该我睡床,你坐椅子。”
她干脆翻过身不理睬他。
“那,我们两人可以一起……”
她警惕地坐起,紧紧自己身上的衣服:“你想干什么?”
“你认为我想干什么?冯丰,你也不照照镜子,你以为自己美上天了?我喜欢的是冯妙莲而不是你冯丰!你少自作多情了!我对凶悍粗野的女人一点兴趣也没有!”
“那就好,那就好。”
冯丰抚抚心口倒在床上:“你快去沙发椅子上坐一会儿,不然撵你去大街上瞎逛,哼!”
几辈子的窝囊气在这几天集中袭来,他看着她那副小人得志“老子有钱就是大爷”的嘴脸,很想冲上去狠狠掐住她的脖子,却强行忍住,默念三声:
忍忍忍。
坐到了沙发椅子上。
第二天,李欢才领略到什么叫苦差。
睡醒后——因为冯丰说给了钱要睡够才划算,所以,她睡到十点才起床。他本无赖床的习惯,沙发椅子上坐一晚,背脊都是僵硬的,巴不得早点起来。可是,却也只得忍住,等她慢悠悠地醒来。
两人一离开旅馆,就开始了大街小巷找租屋。
冯丰把钱包拿出来,旅行包就由李欢给扛着。
太阳火辣辣地晒在头顶,他身上的衣服N天没换洗,汗水湿了又干,干了又湿,可是,那该死的吝啬女人连五元一件的路边文化衫也舍不得再给他买一件。
他恨不得一把抢过她的钱包——这些天,他已经了解清楚那些红红绿绿的钞票的用处、用法了——银子的变种而已,也没什么稀奇的。
可是,那女人却将钱包牢牢看住,他根本没机会偷到手。
他像个傻瓜一样扛着包包,她不厌其烦地“货比三家”,在一个比一个偏僻的地方,一栋比一栋陈旧的居民楼里周旋、打听。
饿极了,居然只在路边买几个馒头、花卷,买了一瓶矿泉水,让他对付着。他恨得牙痒痒的,但见她也喝凉水吃冷馒头,也只得无可奈何屈从。
终于,快到傍晚时,总算找到了一间简陋的小小的一室一厅,每月六百元。
一季度的房租加上押金付出去后,她看着自己越来越干瘪的钱包,卡上的钱也取得没多少了,嘴巴也变得瘪瘪的。
他只求她嘴巴不要瘪瘪的就好,哪里还敢提什么奢侈要求?只好陪着闷闷的她,去超市买了大堆廉价的干粮、米、面条,然后全部自己一个人充当苦力扛着,看她拎了钱包走在自己身边。
一张单人床、一张窄窄的破旧沙发长椅,几样旧旧的家具:书柜、风扇、矮几、一个小电视,好在还有电话线和宽带线,只要充值就可以用了。
满屋子的灰尘,前任房客扔下的杂物还乱七八糟地横在地上。
冯丰拿了扫帚、拖把、抹布开始打扫卫生。她刚擦干净了破旧沙发椅子,李欢立刻坐了下去。她眼睛一瞪:“起来,给我扫地。”
李欢傲然道:“你居然敢叫我扫地?”
“这么脏,这么多垃圾,我一个人怎么干得过来?”
“这是奴婢干的活儿!”
我就是你的奴婢?
冯丰恨不得一耳光挥过去,但见李欢目露凶光,知道这个男人可没有什么“不打女人”的习惯,自己也被他毒打过两三次了,看看他牛高马大的样子,还是咬牙切齿地忍了。
李欢随手抄了一张旧报纸拿在手里,连蒙带猜地看这个时代发生的事情,他已从冯丰这些天的举动里得知,这是了解一个陌生世界的捷径之一。这一千多年,字体从繁体到简体,他看得一点也不吃力,只是对上面叙述的新鲜事务完全不可理解。
他偷眼看冯丰,只见这个女人胡乱拿了件旧衣服系在腰上当围裙,细细擦洗,来回拖地,满脸灰尘、头发散乱。
忽然想起自己皇宫里花枝招展、冰肌玉骨的三千美人,又想起冯昭仪、崔昭仪楚楚动人的风姿,越发对这个陌生世界感到苦恼,真是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多待了。可是,又无法回去,只得认真思索,究竟该如何在这里活下去,总不能一直让这个凶女人养着自己吧?
李欢在看“电视妖怪”,冯丰满头大汗地开始打扫卧室。
他似乎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电视妖怪”,尤其喜欢看古装剧,似乎想从里面找到回到自己时代的捷径和秘密。
冯丰来来回回拖地走动,见他悠闲地坐着,恨不得一把揪他起来,却终是不敢,只得咬牙切齿地自己坚持着。
旧式的老木床太过沉重,她想挪移一下打扫靠墙的部分,可是用尽了吃奶的力气,也只挪动了一点点。
她弯腰再用力,却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屁股硌在冷冰冰的地砖上摔得生疼,再看看这屋子,虽然并不大,可是即使打扫出来,也是空荡荡的,自己根本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放进来了。
她的一些财产,比如衣服、书本、相册等都在以前的租屋里,因为失踪这一年多,竟然都被房东拿去丢了!今后,再也找不回来了。
李欢看了一会儿“电视妖怪”,只见卧室里好久都毫无动静。
这个女人在干什么?
他站起来,悄悄走了进去,只见冯丰坐在地上,头伏在床上,直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冯丰,你又在干什么?”
她没有抬头,也没有开口,似乎根本不知道有人进来。
“冯丰?”
他过去拉起她,见她哭得那样伤心,满脸的灰尘都被泪水冲刷干净了,他吓了一跳:“喂,你干什么?”
“我的……相册、照片都找不着了……”
“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是我父母的照片,就是……画像那种……今后,我再也看不到他们了……”
自从她莫名其妙地取代冯妙莲来到自己身边,在古代她是忤逆而桀骜不驯的;自己随她掉入现代,她一路是凶悍而龇牙咧嘴的,完全没有丝毫女人该有的温柔细致。他还以为她就是一个男人婆了,可是,此刻,她不再是凶巴巴的样子,而是哭得那样撕心裂肺、软弱无依,可怜得如一个小孤儿一般。
生平第一次有种异常奇怪的难受和怜惜,那是做皇帝时,面对自己的“宠妃”完全不同的感觉。
他拉她坐在床上,她的鼻涕眼泪,将他原本就汗濡濡的文化衫擦得更加不成样子了。他叹息一声:“掉了就算了……以后,我给你买……我给你找回来吧……”
怎么找得回来?只怕早被当做垃圾处理焚烧了。
她还是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他无奈,只好道:“冯丰,我帮你做点什么吧……”
她用手背胡乱抹着眼泪,声音还是哽咽的:“你帮我把地扫完……以后,都你扫地……”
李欢简直要吐出血来,但是,自己已经答应在先——君无戏言啊!这是他历来的习惯。
只好拿了扫帚。
冯丰见他拿了扫帚,赶紧跳下床来,闷闷道:“要把这个床移开打扫,我搬不动……”
他立刻搬开床,只听得“吱呀”一声,一群老鼠就蹿了出来,紧接着的,还有一群蟑螂……
他吓了一跳,赶紧退开几步,生怕踩上了这些污秽之物,却见冯丰一把抢过扫帚,用力挥舞追打那些老鼠、蟑螂,十分勇猛的样子。
这是什么女人啊,他哀叹一声。
“穷女人,怎么,没见过?老鼠、蟑螂就让你吓成这个样子,胆小鬼、懦夫……哼……”
“我不是害怕……你不觉得这些东西很脏?”
“不脏我灭它干什么?还狡辩,你就是胆小鬼……”
他一把抢过扫帚,根本不理睬她,胡乱挥舞起来。这哪里是扫地的架势?冯丰赶紧纠正他的“错误”,在她的指挥下,李欢生平第一次拿起扫帚拖把扫地拖地,忙得满头大汗……
终于,原本凌乱肮脏的小屋,变得洁净清新,就连地砖也被水洗得亮堂堂的。
两人轮番在小得不能再小的卫生间里梳洗完毕,一天的劳累仿佛也舒展开来。
两人坐在沙发上各自喝了一杯水,李欢在小柜子里拿出一个塑料袋子,冯丰一看,他拿的正是自己的“龙袍”和全套冠冕。
“你干什么?”
“我们明天把这个拿去当铺,换点钱回来……”
现代还是有当铺的,不过,冯丰没去过,也很少看到。但是,这样一件衣服能值多少钱?他穿越到现代之前,身上只有这件龙袍外面是盔甲,其他首饰玉带都没有——因为他是出征追杀伽叶和自己的,一切从简。
盔甲自然早已不见,只有这身龙袍和冠冕,是唯一能证明他是从一千多年前来的“古人”。
冯丰以前自然也想过这身行头能卖几个钱,但是,她心里一直疑惑的是,自己去古代穿的古装,回来,就穿的现代装,自己估计是——魂穿。
而李欢来现代是穿的龙袍——他是整个人都穿来了。
只怕,他若要穿回去,这龙袍会不会也有古怪呢?
再加上回来的这几天一路奔忙,也没有闲暇,她倒一直没有想起更没有动过卖龙袍的主意,到后来,龙袍被塞在塑料袋里,她压根就忘记了这事了。
而李欢,从小位登九五之尊,更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会卖龙袍的事情。不过,他阅历丰富,处事老辣许多,来到这个异世界之后,看见所见之人都那么奇怪,为了安全,更不会主动出示龙袍、暴露身份,怕招来横祸。
这几天穷得快发疯了,他忽然福至心灵,倒一下想起自己这个值钱的龙袍了。但是,究竟要如何处理,却是小心翼翼的。
怀璧是罪!
谁知道自己出示这个龙袍后,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要知道,在古代,出卖龙袍,或者其他普通人拥有龙袍,那可是满门抄斩的大罪。
经皇帝这一提醒,冯丰也立刻醒悟过来,汗濡濡的龙袍有些馊味了。她摊开一看,只见龙袍前后两面共有四对五爪龙图案,八只龙是由大小均匀的细粒珍珠缝制而成。她想数数上面究竟有多少颗珍珠,李欢道:“不用数了,上面一万颗东海珍珠。这是夏天的,所以数量少很多,冬日的龙袍厚,上面的珍珠是十万颗。”
额滴神呢!
她瞪大眼睛:“这能值多少钱?”
“这是江南丝绸局耗时两年,纯手工完成的,材料是极品缫丝,用了金线三两左右,价值两万两银子……”
两万两银子换算成人民币是多少钱?
“这冠冕呢?”
“冠冕前后各六串珍珠,所用的材料是……价值三万两银子……”
冯丰睁大眼睛一时回不过神来。
过了好一会儿,心里忽然一阵狂喜:要发财了!
李欢自然不如她那么激动,相反,心里堵得难受,只道:“我们该到哪里去当这些东西呢?有当铺敢当吗?先当龙袍吧,冠冕再放放……”
我们不是当龙袍,我们是卖龙袍。中央台不是有个鉴宝的栏目嘛,一千多年前的皇帝亲自拿着自己的龙袍去做鉴定——这是多么诡异的事情?
冯丰想得入神,又觉得有趣,忽听得李欢一声大喊:“糟了……”
她吓了一跳,这一看,心里不由得一阵发冷——
只见摊开在沙发上的“龙袍”、“冠冕”竟然不知不觉间寸寸断裂,伸手触摸,竟然变成了灰烬一般的东西,只有那些鲜明的色彩花纹和乳白色的珍珠粉末,还证明着——前一刻,它真的是龙袍!
她惊诧地看着这个见风就“氧化”的龙袍,当初它在李欢身上时可是好好的。也许,那是他当初的气息稳住了龙袍?如果他一直没有脱下来,会不会是完好的呢?她猜测,这估计跟刚出土的古物差不多——早年,没有采取特殊材料时,一些刚出土的文物,见风就氧化或者腐朽了。估计这“龙袍”也是,因为没有特殊材料加以保护,就腐朽了,它原本是一千多年前的东西,来到21世纪,在两个茫然无措的人面前——蒸发了。
她从小到大过的都是普通人的日子,对于巨大的财富也没有什么概念,丧失了龙袍、冠冕并不觉得太过沮丧,反倒是看见李欢满脸的骇然,心里涌起一股阴森森的感觉——李欢会不会是千年僵尸啊?他会不会在月圆之夜,就要变成狼人、吸血鬼之类的?
房间寂静无声,夜晚分外冷清,冯丰越想越害怕,身子不由得一阵颤抖。
“你干吗?不能发财也不用吓成这个样子嘛……哼……”
是李欢冷冷的声音,他的心经历了从云端到泥土的失望之后,反倒迅速平静了下来。因为,在他的意识里,即使卖龙袍,估计也没有凡夫俗子敢要,而且,龙袍卖出去了,自己仿佛皇权也卖了似的,这可是万万不能忍受的。所以,见龙袍风化了,反倒松了口气似的。
他出声,终于有了一点人气。冯丰抖抖索索地将手伸在他的鼻端,那呼吸分明是热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拍掉她的手:“你干什么?”
“呵呵,你是活人,不是僵尸。”
她如释重负,拍拍心口,松了口大气的模样。
原来,这该死的女人不是在可惜龙袍,而是害怕自己是“吃人僵尸”。李欢怒道:“我看不出自己和你有什么区别。也许你才是妖怪呢,要不是你莫名其妙地来到皇宫,我怎么会来这该死的鬼地方?”
我是妖怪,我是狐狸精,勾引唐僧的狐狸精。
这话如一阵霹雳蹿过心灵,忽然想起伽叶,想起自己和伽叶在一起的日子,她眼圈一红,瞪了李欢一眼,转过身子坐下。
李欢哪里知道她在想什么?将那风化的龙袍依旧装在那个塑料袋子里。他转脸,想问问冯丰什么,可是,却见她劳累一天后,头已经歪在沙发靠背上睡着了。
他起身将她抱起来放到卧室的床上,见她依旧熟睡着,满脸的汗水又仿佛是泪水。他摇摇头,帮她抹了抹,又将她卧室的玻璃窗完全推开,才走出来,躺在自己的地盘——破沙发上,双脚伸出了沙发的扶手,心想,明天该干什么呢?
他这些日子,几乎每个夜晚都难以入睡,一直挂心着自己失踪后,皇宫里不知会乱成什么样子。好在太子早立,他应该在大臣的拥戴下登基了吧。一朝天子一朝臣,太子的生母被杀,皇后家族倒是忠心耿耿,想必局面已经控制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