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章:第十回 黄粱长月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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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昭注视着沙盘上被密布在麓川各个要塞的铁制小旗,拔起其中一支,插到紫荆关的位置。他的声音冷静而清晰,“我原本就有这个打算。虎骑营原来是打先锋出身,临战之际杀伤力极强,可以冲破瓦剌的防线长驱直入;但是这种打法,很耗体力,后面必须有强大的后援随着跟上,才能直击敌军的核心。如果我没有估计错误的话,他们布防最严密的应该是右翼,所以精锐营、虎骑营就要合二为一,从左翼迎敌。
“而紫荆关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战场上瞬息万变,我们不得不做万全的准备。我想把叶知秋那一营人马留下,驻守紫荆关,万一兵败,还有他守护紫荆关的安全,以免临时撤回守城,乱了阵脚。”
萧铁笠静了半晌,把他这番话在心里掂量了几遍,终于深吸了一口气道:“也罢,就按你说的办。但叶知秋撤回了紫荆关,少了他们这两万人,中军的力量就难免会削弱些。”
“我也考虑过这一点,但中军吃力,总比紫荆关空城好些。如果是短兵相接,以韩、赵两营和铁枪营的实力,赢面仍然很大;如果战局有变,瓦剌另有布置,就算多了叶知秋一营的两万人,只怕也扳不回局面,只有增加伤亡。”杨昭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打仗的事,总有顾此失彼的关口,我的经验就只有一句话。”
“是什么?”萧铁笠抬起头。
“两害相权取其轻。”杨昭只说了七个字,却听得萧铁笠身子一震。
战事变化多端,但千变万化不离其宗,这中间总有些铁一般的定律,是靠血与火锤炼出来的。道理并不复杂,甚至可以是很简单,重要是怎么用。
萧铁笠再次正视杨昭的脸,心里百味杂陈。杨昭年纪尚轻,却在数年内三次平叛,军功赫赫,从一个参将扶摇直上,坐到都御指挥使的位子。而他萧铁笠,打了一辈子仗,资历年龄都远在杨昭之上,却差他一头,平心而论,出征西北之前,他到底是心不甘,意不平。
但到如今,他才顿悟,打仗,也和任何事情一样,是有天分的。杨昭就有这个天分。一个带兵的统帅,他最重要的地方,并不是过去打过多少胜仗,而是他临战的状态。一场凶猛的恶战就在眼前,可是杨昭对战局的把握稳定而清晰,取舍之间,绝不犹疑,只凭这一点,就让他折服。
只是,正如杨昭所说的,战场之上,瞬息万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不可预测的巨变,谁又敢肯定,这决胜一战的结局呢?
午饭摆在桌上,已经渐渐变冷,还是连筷子也没有动过一下。
风烟坐在床头,正在跟一团针线奋斗。
她就是不服气,连四弦弓都使得,小小一根针就会使不得?可事实就摆在眼前,那巴掌大小的一块布,几乎穿上了几千几万针,可还看不出来,绣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风烟——”声随人到,来的是杨昭。
刚从萧铁笠的帅营出来,他没回虎骑营去,就直奔风烟这边,早晨有宁如海和赵舒他们送她回来,他知道不会有问题,可还是忍不住要转过来看看。
自从进了大营,风烟就三天两头状况百出,他的不放心,也是难免的。
“你怎么来了!”风烟蓦然抬头,登时手忙脚乱,把手头那团彩线卷成一团,塞进盒子里,却偏偏忙中出错,带翻了盒子,布头针线,滚了一地。
天!风烟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可怎么办?
杨昭也是一怔,看她面红耳赤的样子,倒像是在自己屋里做贼似的,被当场逮个正着。最可笑的是她还有个针线盒!袁小晚不是说,她连缝被子都不会么?
“你……”风烟尴尬地站了起来,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杨昭俯下身,捡起滚到他靴子旁边的一方绣布,拿在手上,横着看了看,又竖过来看了看,“这是什么?”
风烟的脸更红了,勉强装作无所谓的样子,“随便做的,反正也闲着。这个——怎么样?”
杨昭更是惊奇,她做的?她还有闲心做这些针头线脑的小东西?可是,饶是他走南闯北的见多识广,也看不出这上面绣的到底是什么……又或者,不是绣的,是织的?
风烟走到他身边,“不太好看吧?”
杨昭再端详了一会儿,自言自语道:“像条板凳,一头还放了个茶壶在上边……”
什么?!他说什么?风烟脸上的表情登时凝固,眼睛一下子瞪圆了。一条板凳上放了个茶壶?
杨昭回头瞧见风烟的脸色,立刻知道不对,多半是他说错了,赶紧改口:“其实,更像一只鸟,是吧?”风烟难得拿起针线,虽然做的实在不敢恭维,但还是应该鼓励一下的。别的姑娘家,平常不都绣些花呀鸟的,说这是朵花,他是打死也不信,那多半就是只什么鸟了。
风烟的神情却更加沮丧了。呆了半天,才撇给他一句话,“好眼力呀,指挥使。你说这是什么鸟,还四条腿的?”
杨昭不禁语塞,也是,那明明就有四条竖杠,风烟叫那是“四条腿”?看上去,实在跟板凳腿差不多,也难怪他误会。“不猜成不成?”杨昭叹了口气,纵然是在研究地图的时候,也没有这样头大如斗。
“不行。”风烟沉下了脸,“这就是要送给你的东西,你都猜不出,那像什么话?”
“别耍性子吧……”杨昭无可奈何地一笑,“就不能乖一点?说来听听,这个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风烟别扭地坐回床边,“那有什么难的,不就是虎骑营大旗上那只老虎嘛!”
虎骑营?
这回换杨昭目瞪口呆了。他这辈子,做梦也想不到,虎骑营大旗上那只威风凛凛的吊睛白额虎,居然会变成这个模样。“以前总是听说,出征打仗的人,身上应该带点护身符之类的东西,难道你没听过?”风烟不理他一脸的难以置信,自顾自说了下去,“反正我做了好几天,也就做成这个样子,你不要,算了!”
一边说,一边伸手来抢杨昭手上的那只“虎”。
“谁说我不要?”杨昭身子一转,单手握住风烟的手腕,轻轻一带,把她带进了自己的怀里。
风烟挣扎了一下,没挣脱,又嗔又恼,“刚才明明是你说不像。”
“我说不像,可没说不要。”杨昭的下巴搁在她头顶,闻见她淡淡的发香,突然之间,觉得心满意足。
“你带着它,就要处处小心,虽然做得不好,总算也是一个平安符。”风烟环抱着他的腰,声音渐渐低下来,“人人都说,心诚则灵。我没动过针线,知道这个不像样,可是,再也没有一个人,比我更盼着你好好地回来。”
“你在害怕?”杨昭温和地道,“不会有事,这场仗,跟以前任何一场都没有分别。”
“可是,我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心里慌慌的。”风烟轻叹,“你刚才,也是从萧帅那里出来的吧,就快开战了,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杨昭顿了一下,“看剑门关那边的形势,最迟后天。可是风烟,咱们不能一起走。”
“为什么?”风烟蓦然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这是萧帅的决定,还是你的意思?”
杨昭看着她,眼里三分矛盾,七分疼惜。
他清楚风烟的性子,不让她上战场,那是不可能的事。他也想把她留在身边,保护她的周全,但是不成啊,他是左翼先锋精锐营和虎骑营的统帅,他要去的是整个战场上最危险的地方,他必须用最短的时间冲垮瓦剌的防线,给后面的中军主力开拓最有利的战局。而要做到这一点,他必须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又怎么可能顾及她的安危?
刚才他说,这一仗,和以往的任何一仗都没有分别。其实这句话只不过是为了让风烟安心,他清楚地知道,这一仗意味着什么——对双方的军队来说,这都是一场生死存亡的决战,可以战死,不能战败。
正因为如此,他才要把她放在一个,相对而言更安全的地方。
“叶知秋率部退守紫荆关,你和他一起去。”杨昭的声音并不高,可是不容反驳。
风烟一扬眉,“我不去。你在战场上拼命,我在后面躲着?”
“这是军令,由不得你。”杨昭掉转头,不再看她,“紫荆关的重要性,你不是不知道。如果可守可不守,我难道会傻到调叶知秋的两万人马,在这种时候撤出来,陪你去躲着?风烟,一旦前方战败,你们这边就是咱们最后一道防线了,你要记住。”
风烟听得出来,他这几句话里的沉重,一时之间,茫然无措。
要放他一个人去冲锋陷阵,她在紫荆关等待前方战场的消息?为什么她的心里,会这样的慌和乱!
“你要帮我,帮萧帅,帮咱们关内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和朝廷里独撑危局的于大人,守住紫荆关。”杨昭又叮嘱了一遍。万一兵败,凭风烟一个人的力量,不足以守住紫荆关,可至少还有叶知秋的两万人,他一定会尽力维护风烟和紫荆关的安全。
“你放心,我会的。”风烟深深看着杨昭的眼睛,仿佛一直看进了他的心里,“我会守住紫荆关。”
如果这就是杨昭最放心不下的事情,如果他已经决定要一个人面对危险,她为什么不能成全他?跟他去闯关,是一种勇气;为了他退守,就是另一种勇气。
她不要他在这个时候,还有后顾之忧。
里面是一件红衣,红得那么娇艳而灿烂,是她昨夜鼓不起勇气穿上的那一件。又一滴泪跌落在红衣上,杨昭,你可知道,这是一件只能穿给你看的衣裳。
次日夜,大雪。
难得关外有雪而没有风,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下寂静。纷纷扬扬如鹅毛的大雪,轻轻飘落在地上。
风烟坐在烛火下,打开床头的木柜,拿出里面一件红色的衣衫。那红色鲜艳得仿佛会流动,就要滴下来一般。这件衣服,因为是鲜红色,她一次也没有穿过;可是今天晚上,她突然有种冲动,要把它穿在身上。
这红衣,娇艳生辉,就像是件嫁衣一般,在灯下熠熠地诱·惑着她.
风烟拿起红衣在身上比了比,又放下。
真想穿上这件鲜艳欲滴的红衣,走到杨昭的面前,对他说:“从今夜开始,我陆风烟,愿意做你的妻子。
明天就要开战,她的等待是就要结束,还是刚刚开始?今夜不穿上它,不知道今生今世,还有没有穿它的机会。
可是,不能啊。
杨昭肩上的担子已经有千斤重,她又怎么忍心,再让他多一分牵挂!
轻轻叹了一口气,风烟把红衣折叠整齐,放回床头,转身拿起桌上的一坛酒,往帐外走去。今夜大营上下,万籁俱寂,看上去虽然安静,可是气氛已经紧张得快要绷断。
杨昭这个时候,也一定睡不着吧。
果然,虎骑营的督军大帐里,还是灯火通明。
守门的侍卫见是风烟,没敢阻拦,两边闪开一条路来。雪已经没踝,风烟每一步下去,都在雪地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足印。
站在杨昭帐外,透过帐帘的缝隙看过去,杨昭坐在炭火旁边,手上是那把寒亮如水的惊夜斩。他正在用一方白色布巾缓缓地擦着刀锋,仿佛全神贯注,眉心微微蹙起。
风烟想起上次在帐外这样看着他的那一夜,她来的目的,是为了要偷袭他。可是这一刻,她多么希望,太阳永远也不要升起,明天永远也不要到来,她愿意这样静静地看着他,直到生命消失的那一天。
轻风吹动了她的灯笼,碰到帐门,发出一声细微的轻响。声音虽然低微,还是惊动了杨昭,他一抬头,“外面是谁?”风烟掀帘而入,“是我。”
杨昭放下刀,站了起来,“过来坐,守着火盆近些。”他看着风烟一步一步走进来,眼睛片刻也没有离开过她的脸,好像一眨眼,她就会消失不见似的。
今天晚上的风烟,跟往常不同。她的爱和恨,悲和喜,都向来是一眼看得出来的;可是在今夜的灯下,她踏雪而来,就连一丝烟火气也不沾,平静而美丽,带着一种令人安心的明净。
“我是来陪你喝一杯的。”风烟坐在他身边,把酒坛打开,一股奇异的酒香,扑鼻而来。
杨昭在京中坐镇都御指挥使的时候,多少人争相巴结过他,美酒琼浆,喝过无数,却从来没闻过这么浓烈的酒香,还没入口,已经微醺。
“这是什么酒?”杨昭不禁脱口问道。
风烟轻轻笑了,“没喝过吧?这酒在外面是买不到的。我以前没跟你说过,我有个朋友,家里世代做酿酒生意,这是他自创的配方,因为酿制费时,向来是不卖的。这酒还有个名字,叫做‘金不换’。”
“金、不、换?”杨昭回味了一下,“好名字。李白的将进酒里,有一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这坛酒,比李白的千金裘还要金贵。”
“再珍贵的酒,也是给人喝的。”风烟倒出两杯,“今天晚上,咱们喝一半;等你打完仗回来,再喝另一半。”
杨昭举起杯喝了一口,酒液是种澄清剔透的金黄色,十分少见,入口滑爽浓冽,香气沁人肺腑,仿佛平生的不快,都溶在这酒的辛辣里。
好一个金不换。
风烟举起杯,一饮而尽,“本来有很多话想说,可又觉得说什么也是多余,因为你心里什么都明白——现在只望这一仗快些打完,你好好地回来,就像现在这样,坐在我旁边,一起喝完这坛酒。”
她的脸色,匀柔如玉,被酒意染上了一层淡而细腻的胭脂红,“我听了你的话,去守紫荆关;可是你也要记得,答应过我什么。”
“我记得。”杨昭的声音里,有着不易察觉的温柔。他答应过,打完这一仗,就带她回京城。
——如果,过了明天,你再也不能离开这片大漠,那么,我也永不回京城。
两个人都沉默下来,对视良久,谁也没有开口,可是心中都不约而同地浮起这样一句话。
杨昭拉过风烟的手,握在自己的掌心,她的手指纤细而冰冷。“风烟……你是不是在害怕?”
“不,我怕的不是打仗。”风烟摇了摇头。
铁壁崖那么凶险的一战,她也经历过,何况是退守紫荆关?杨昭说得不错,此时此刻,她的心里的确在害怕,可她怕的,不是战争,而是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