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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楼,推开门,屋里漆黑一片,乔麦这才想起今天周五,室友们应该都跟男朋友出去玩了。
只有像她这样的单身狗,才会在周五晚上无事可做,只能早早回家。
进了自己房间,乔麦在椅子上坐下,望着手掌和膝盖的伤口出了会儿神——要不是上面还残留着碘伏的颜色,陆之和帮她上药的事儿,到现在想起来还是不真实。
她懊恼地叹了口气,自己怎么能那么不小心,在他面前摔个狗吃屎,现在什么形象都没了……
休息片刻,乔麦拿出橡胶手套,小心翼翼地戴上,去卫生间拧了条热毛巾出来,仔细避开伤口周围,把身上汗湿的地方擦一擦。
还好明后两天周末,不上班,要不然她这样澡都没法洗,怎么去公司见人。
把自己收拾干净,乔麦清空杂念,打开电脑,开始写小说。写作这件事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自己构思些奇奇怪怪的科幻小说拿去投稿。
大概是没有写作天分,投出去的稿件都石沉大海。后来到了北城读大学,课余时间她在网上写些言情话本,每个月倒是有些微薄收入。
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现在,她工资不高,有写作这份额外收入,就能越快帮她实现在北城买房的愿望-
周末两天过完,乔麦的伤口结痂了,但她嫌伤疤难看,又怕被同事调笑,大热天还是穿了长裤去上班。
到公司后,她打开电脑,匆匆去茶水间接了杯咖啡回来,准备投入工作。
这时响起高跟鞋嗒嗒嗒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梁媛来了,她上班永远是八厘米细跟鞋,全妆,精致得像一个不会疲倦的机器。
经过乔麦工位时,梁媛停下来,从LV包包里掏出一小盒巧克力放她桌上:“麦麦,这个给你。”
乔麦讶异地抬起头,这还是进公司这么久梁媛第一次送东西给她。
梁媛莞尔一笑,解释道:“这是我老公从法国带的,我又不喜欢吃甜食,想着你们小女孩儿肯定爱吃,就带来给你。”
乔麦对巧克力兴趣一般,属于那种进超市她不会主动买的零食,但老板赠送,她自然要表现得欣喜一点:“谢谢梁总,我很喜欢。”
梁媛满意地摸摸她的头:“工作吧。”说完便踩着高跟鞋,优雅地进了办公室。
乔麦被她这样突如其来的亲昵搞得有点摸不着头脑。她一个试用期的菜鸟,也没有为公司或者部门做出突出贡献,怎么梁媛忽然就对她这么好,又摸头又送巧克力?
约莫半小时后,梁媛办公室门打开,她探头出来:“佳佳,帮我下楼拿个快递。”
乔麦和赵佳佳同时一愣。帮梁媛拿快递买咖啡这种事,最近这段时间一直是乔麦的活儿,她是试用期新员工,不使唤她跑腿使唤谁。
可梁媛今天却反常地叫了赵佳佳。
乔麦和赵佳佳都怀疑是梁媛叫错了名字,两人同时朝她望过去,但梁媛只盯着赵佳佳的方向。
须臾,赵佳佳从工位上站起来,过去跟梁媛说了几句,然后小跑着下楼拿快递。路过乔麦工位时,她有些不解地看了乔麦一眼。
乔麦自己也是摸不着头脑的状态。为什么梁媛的态度会有这么突然的转变?
思来想去,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上周五王朗让她去给陆之和送东西,梁媛也知道这事,八成是误会了她和陆之和的关系。
不过这个局面对她有利,她也不想总是去干跑腿的活,所以乔麦就没有上赶着去跟梁媛解释,其实她和陆之和根本不熟,再说就算她解释了,梁媛也未必会信。
对于一个事件的认知,人总是会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接下来的日子,乔麦一直在等陆之和联系她,可是左等右等,也没等到他电话。
她开始怀疑陆之和说考虑把画还她只是敷衍她,她甚至后悔当时没要他号码,搞得自己现在这么被动。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不久后。
九月,北城的阳光已经没有七八月那么强烈,初秋的寒意开始在空气中潜伏。
乔麦手上和腿上的伤口早已愈合,新生的皮肤完好如初,就像没受过伤一样。
工作上,梁媛带她进入正轨,给了她一个周边三线城市的小图书馆项目,让她尝试着去计算成本,如果有任何不懂的地方,可以直接问她。
这天乔麦正在电脑上看工程图纸,分析不同结构的工程用料,座机忽然响了,来电人是王朗。
她赶紧接起来:“喂,王总?”
“小乔啊,来我办公室一趟。”
“好。”乔麦放下听筒,小跑着去了王朗办公室,内心忐忑——被公司大老总召见,又不知道原因,实在让人不安。
“小乔,你这周六有空吗?”王朗坐在宽大的红木办公桌后,端起茶杯悠闲地喝了一口。
乔麦的周末通常过得极为单调,偶尔和莫淇淇她们出去玩,剩下的时间就是宅在家写小说。
“有空的。王总您有什么事儿吗?”
王朗呵呵一笑:“我约了陆总打网球,你也一起去。”
“……我?”乔麦有些意外,随后为难地:“我不会打网球……”
“不会打可以学嘛,多大个事儿。”王朗放下茶杯,语重心长:“陆总刚从国外出差回来,我好不容易才约到他,机会难得,你好好准备下。”
原来他出国去了,难怪没联系她。
乔麦寻思,正好趁这个机会当面问他考虑得怎么样,于是点头道:“好的王总,我知道了。”
为了这场球,乔麦特意买了身网球服,会不会打是一回事儿,起码装备得像样一点儿,她还按照网上的推荐,买了副性价比高的球拍。
周六下午,乔麦算好时间,拎着便携运动包出门。打球的地儿在家私人体育馆,她坐地铁过去,第一个到。
不久后,王朗的宝马出现在体育馆门前,比跟陆之和约定的时间早了一刻钟。
乔麦上前跟王朗打招呼,然后两人一齐站门口等。须臾,一辆拉风的保时捷918驶了进来,车身是漂亮科幻的液态金属蓝。
乔麦不太懂车,会认识这款车型是因为大学时交的那个男朋友,说这是保时捷限量款。
车门打开,陆之和从驾驶位走下,一身白色休闲装,平时总架在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不见了,头发也不再朝后梳,而是随意地垂在额前。
乔麦第一次看见这样的他,感觉和之前判若两人。
以前的陆之和,像那辆黑色奔驰,低调沉稳,不显山露水,今天的他像那辆保时捷,高调炫目,不容忽视。
王朗立刻上前寒暄,乔麦这才反应过来,跟了上去。
陆之和跟王朗握了下手,随意聊了两句,视线便越过王朗的肩,落到后面的女孩儿身上。
他微微一笑:“好久不见。”
乔麦也冲他笑:“陆总,好久不见。”
王朗视线在两人之间转了一圈,笑道:“走,咱们进去再说。”
三人进了体育馆,各自去更衣室换衣服,然后在3号网球场集合。乔麦动作慢,换好网球服出来时,陆之和跟王朗已经在球场等着了。
陆之和余光看见她来,侧头朝她看过去,只见她平时披散的长发扎成高马尾,发顶蓬松,露出颈部修长的曲线,米色网球裙下,一双腿又白又直。
王朗看着乔麦,不禁感叹道:“这果然是年轻人啊,穿上运动服就跟学生似的。”
陆之和视线安静地停留在她身上,笑而不语。
待她走得近了,他低声问:“会打吗?”
乔麦摇头,诚实道:“没打过。”
来这儿之前,她在网上恶补了下网球相关的知识,但没有实操过。
陆之和安抚地拍拍她手臂:“不要紧,先看我们打,待会儿我教你。”
乔麦点头:“好。”
王朗在一旁提议说:“陆总,我觉着干打没意思,不刺激,要不咱们还是来点儿赌注?”
陆之和沉沉一笑:“你想赌什么?”
“就赌今天的晚饭,谁输了谁请客。”
陆之和一口答应:“行。”
两人随后拿了拍子上场,乔麦坐休息区观战。
说是观战,视线却一直在陆之和身上,他戴了条黑色头带,白色上衣黑色运动裤,拿拍子的手臂经络凸起,肌肉线条十分清晰,一看就是经常运动的人。
陆之和打球姿势娴熟,发球有力,跳跃和跑动都很灵活。而另一边,王朗年过四十,和三十不到的年轻人打球本就吃力,加上他技术水平也是半吊子,没过多久就兵败如山倒。
陆之和见王朗累得气喘吁吁,便叫了暂停,让他休息下,顺便问乔麦:“要不要学?”
乔麦点头,从椅子上站起来:“要。”
陆之和唇角微微翘起,朝她勾了勾手:“跟我走。”
乔麦跟着陆之和到了网球场上。两人站到发球线后,他把自己的球拍递给她:“试试握拍。”
乔麦伸手接过,不太有章法地握住球拍柄部:“这样?”
陆之和观察了下她的握拍方式,走到她身后,抬起手,轻轻调整她手指和球拍的位置,直到角度正确。
他一边帮她纠正一边解释:“网球球拍柄部有八条棱线,握拍时你的虎口要对准这条,这样比较适合初学者,记住了吗?”
他站她身后,强烈的存在感让她难以忽视,说话时温热的气息仿佛就在耳畔,加上他的手时不时碰到她的,乔麦脸颊顿时有点发热,心跳也微微快起来,咽了咽喉咙:“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