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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昇在这些大家闺秀之间很受欢迎,洪、黄、钱、翁四大家族,是钱塘一带有名的望族,所以之间的年轻男女相识也就没有说那么多死规矩。洪家世代书香门第,百年望族,洪父还是一名七品官员。而洪昇外祖父黄机更是做过刑部尚书,现今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可谓国之重臣。洪昇也知道自己如果能通过科举取得功名,便为家族的延续出了一份力,多了一份保障,可是他确实对读诗书五经没有兴趣,无论怎么逼自己学都学不进去。
“昇表哥,你说这块墨确实是廷圭墨吗?”黄蕙低头看着奚墨,满脸的好奇。她早知道自家表哥的书桌上面总放着这块墨,以前就看到过,可是因为不起眼,也就没注意过。今天家宴的时候,被当成了笑话提起,她才知道这块墨就是表哥当年抓周的时候抓起的那块,然后还很嫌弃地扔掉了。这事儿这么有趣,都没听人提起过,应该是洪父过于古板,每次只要提起此事都会火冒三丈,大发一阵脾气,久而久之洪园内就没人敢提了。
洪昇其实并不觉得自己抓周抓了胭脂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但饶是他也不敢触他老爹的每头,所以一般也并不提此事。此时见表妹好奇,便随手拿起奚墨,笑着跟她介绍道:“是的,这块墨的正面印有‘奚鼐’二字,背面则印有‘庚申’二字,是李廷圭作品的标志。这廷圭墨坚如玉,且有犀纹,丰肌腻理,光泽如漆,具有拈来轻、磨来清、嗅来馨、坚如玉、研无声、一点如漆、万载存真的特性。这块墨传说是李廷圭最初所制,虽然样子不怎么好看,但已经是质量胜于普通的墨块。”
黄蕙听出了一点兴味,语笑嫣然道:“这块墨倒是真有拈来轻、嗅来馨、坚如玉的几点特性,就是不知道是否磨来清、研无声、一点如漆呢!”
洪昇闻弦歌知雅意,知道表妹是想要磨墨试试。这要求其实并不过分,但饶是挥金如土的他也不禁犹豫了一下。这块墨他自小得来,虽然并不放在眼里,但也是在他手边一放就放了十五年,他一点都没有起过把它用掉的念头。可是当接触到表妹期冀的目光时,洪昇便再也不管不顾,点了点头。
虽然是价值连城的廷圭墨,但是只磨一点点,让表妹开心一下应该没问题吧!
黄蕙闻言喜不自胜,特意洗了手,亲自打来清水,倒了一点在一方端州砚中,从洪昇手中拿过奚墨,一手撩起水袖,慢慢地研磨起来。
捏着奚墨的玉手柔嫩白皙,十指纤巧,本来应该是一副“绿衣捧砚催题卷,红袖添香伴读书”的美好画面,但洪昇看在眼里,总有股说不出来的抑郁之感。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黄蕙磨了半晌,时间长到洪昇都有些舍不得时,忽然抬起头,古怪地说道:“相传廷圭墨泡在水里三年都不坏,原来竟是真的。”
洪昇一接触到奚墨,顿时一怔,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思绪传递到他的心里。待他回过神时,见到黄蕙一脸好奇地看着他,便洒然一笑道:“这块墨很有灵性,若是普通的诗稿,她还看不上眼呢!”
黄蕙以为洪昇在逗她开心,也不由得掩唇一笑道:“那表哥以后可要作出绝世之作,才能配得上这块墨呢!”
看着外面花影重重的洪园,奚墨撇了撇嘴。她能这么多年都保持着本身存在,自然修得了一些好处。其中有一项就是如果她不是心甘情愿,就不能被水所化。
想要让她甘心化为墨汁来誊写的旷世巨作?就算有,她也绝不相信是洪昇能写出来的。
清·康熙十二年。
奚墨静静地躺在一家古董店的柜台上,看着即将把自己卖掉的洪昇。
她在他身边已经度过了二十八年了,看着他在年少的时候就显露惊人的才华,十五岁时就闻名于文坛,二十岁时就创作了许多诗文词曲,在江南一带多人传唱,风靡一时。
她也看着他和他的表妹黄蕙顺利成章的喜结连理亲上加亲,看着他们琴瑟和鸣举案齐眉,也看着他赶赴京城国子监肄业,却并没有得到官职,为了衣食而到处奔波。甚至因为放弃科举,为父母所不容,被逐出家族,贫困得连吃饭都成问题。
她知道黄蕙身上的名贵首饰和华丽衣袍都一件件地换成了当票,即使全部换成了荆钗布裙也没有抱怨一句,可是他们现在已经连温饱都保证不了。所以奚墨真的不怪洪昇把她卖掉。
当初他们被逐出洪家的时候,骄傲的洪昇并没有带走多少银两,连房中的金银细软古董字画都没有拿半分,仅仅带上了一直放在书桌上的她。
那时的她,很高兴他没有丢下她。而现在,奚墨也很高兴自己对他有帮助。
他让她看了这个世界二十八年,而不是在盒子里孤独寂寞地度过,她已经知足了。
奚墨看着已经满面风霜的洪昇,他穿着一身布衣,已经不复当年翩翩贵公子的风采,生活的残酷已经磨圆了他的棱角,俊美的容颜上布满了灰败的神色。此时的他双目之间流露着不舍,反反复复地把奚墨放在手中摩挲,放下,然后再犹犹豫豫地拿起。
其实把她卖了换钱真的没有什么,奚墨环顾着这家古董店,店面小得可怜,但门口就燃着两盏汉代的长信宫灯,柜台上的那博山炉中焚着的居然是奇楠香,这种一片万金的奇楠香,南唐后主曾经赏赐过主人一片,主人珍惜又珍惜,一小片分了好几次来用。而这里居然就这样任其焚着,当真是暴殄天物!再看那百宝阁上的各种古董,奚墨更是大开眼界。在这样低调奢华的古董店里,她应该会过得不错。
只是,只是躺在洪昇的掌间,感受着他珍惜万分的摩挲,从她内心深处渐渐涌上来的,一种几乎能撕扯她灵魂的情绪,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欢迎光临哑舍,这位客官,是要卖东西吗?”一个清越的声音响起,从玉质的屏风后转出一个很年轻的男子。白肤淡唇,相貌俊秀,却穿着一袭秦汉时的古服,那宽袖紧身的绕襟深衣勾勒出他细挺的腰身,黑色的直裾优雅地垂在脚边,周身散发着一股清贵之气。洪昇眼利,发现在那人走动之间,隐约能看到那人的衣袖之中,竟绣着一只栩栩如生的赤色红龙。
洪昇的眼皮一跳,除了皇族子弟,谁能在衣服上绣着龙?一瞬间他对介绍自己来这家古董店的朋友产生了怀疑,这是在帮他还是在害他?
那人像是知道他的想法,反而举起袖子大大方方地让他看了一眼,笑了笑道:“这是戏服。”
洪昇一愣,这才发现眼前的这名男子并没有剃头,而是蓄着一头长发。
满人入关以来,颁布了留发不留头的严令,出家人不在此列,可是其他人必须遵从。优伶戏子可以穿前朝服饰,有些戏子甚至可以蓄发演戏,这些都是可以钻的空子,上面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没有严令禁止。优伶属于下九流的职业,但洪昇却并没有任何看不起对方的意思。虽然他并不认为这家店能是一名戏子开得起的,但他还是恭敬地把手中的奚墨递了过去:“小生想卖这块墨。”
那人并没有把奚墨接过去,而只是瞄了一眼,便勾唇笑道:“廷圭墨吗?君然能留存到现在,当真难得了。我劝你最好把它留在身边吧。”
洪昇心下威震,此人只是看了一眼就能道出奚墨的来历,可见当真眼力十足。可是,他舔了舔干涩的唇,苦笑道:“实不相瞒,小生也不想卖,可是生活所迫,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那人看了看他右手指间因为常年握笔而留下的茧子,微一沉吟道:“就算你卖了它,能挺过多久?一年?两年?”
洪昇知道这也不过是救急之举,就算廷圭墨再价值千金,但呆在京城这个吃穿用度都极其费钱的地方,他早晚还是要回到现在这个境地。可是……他想起强颜欢笑日渐消瘦的黄蕙,苦笑连连,并不多言。他作为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竟然连妻子都不能照顾好,还连累她受苦,这样的事情,就算想一想都觉得愧疚,更无法为外人道也。
今日事黄蕙的生辰,他想,最起码能带她去趟天然居,再吃一次故乡的饭菜。
在洪昇陷入自责之际,只听那人忽道:“先生可会写戏文?”
“自然是会的。”洪昇一怔之后急忙回答,他多年前在洪家闲暇时,经常写一些戏文让家族里养的戏班子演绎,没少被他爹责骂说他不务正业。可是,对方问这个做什么?
“我帮你介绍个人吧,写几部戏给他,这些算是预付的报酬。”那人像是完成了一个微不足道的事情,从柜台里掏出几张银票。
洪昇偷瞄了一眼,发现就算是最小额度的那张,都让他心跳加速:“这……”
“好好保留着这块廷圭墨吧,她会给你带来好灵感的。”那人微微一笑,凤眼一眯,一派高深莫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