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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走廊外的感应灯坏了,沈亦欢摸黑将金属钥匙插入锁孔关上门,电梯停电了,她只好走楼梯。
白衣黑裤,脚步飞快,行动时露出点隐约的纤细腰身,像极一只夜行的大猫。
刚走下楼手机就响了。
“喂。”她接起,声音蔫蔫的。
手机里立马传出一阵嘈杂的声响,人声鼎沸,激烈的摇滚乐,沈亦欢面无表情地把手机拿远了些,看了眼来电显示。
——高尔基。
“……”沈亦欢捻了捻眉,调低音量,声音细细软软,透着和此时表情完全不同的乖,“找我有事吗?”
那位“高尔基”兄嚷着大嗓门:”宝贝儿,快来Queens!”
“我就不……”
话还没落,“高尔基”丢下一句“救命的急事儿”,就闹闹哄哄的骂了几句,不知被谁拉去了,电话也随即断了。
八月的夜晚,温度丝毫不减,大地正源源不断释放白天积攒下的暑气,仿佛是夏天要烧灼夏天本身,热浪一波波翻涌过来。
沈亦欢轻轻“啧”了一声,似乎在思考那句“救命的急事儿”的可信度,最后还是拦了辆车报了Queens的名字。
高尔基,真名其实和名人没丝毫关系,叫林开歌。
主业作死,副业模特。
沈亦欢前段时间负责过他的杂志版面拍摄,就算是认识了,林开歌非常自来熟,动不动就爱拉着沈亦欢出去玩。
高尔基,是沈亦欢给他取的绰号。
Queens是一家网红酒吧,经常能碰见网红、小明星、模特一类的俊男美女。
镭射聚光灯破开浓重的烟雾,弥漫着浓重的烟酒味。
沈亦欢拨开人群,直直地朝林开歌等人朝聚的座位走去。
一路收获了不少打量的目光与轻佻的口哨声。
她长得实在不像混迹于酒吧这种地方的模样,白净又懵懂,五官漂亮青涩,看进她眼睛里时仿佛是遇到一只森林深处的小鹿,清凌凌的噙着一层雾气,可再往里看,就会感觉她眼底空得很,黑洞似的,整个人都透着漫不经心的茫然。
“这!”林开歌一见她就原地跳起来。
一桌其他人也都朝她看过来,都是模特,沈亦欢经常拍杂志,也能认识个七七八八。
“都在啊。”沈亦欢噙着点笑和乖,一双极具迷惑性的眼眸眯成一条缝。
其中一人哄笑道:“林开歌你不是人啊!这不成心带坏我们摄影师妹妹吗,哪儿还有你这种把好孩子往Queens带的人!”
于是紧接着一阵声讨。
看到这,沈亦欢也知道那句“救命的急事儿”纯属瞎扯,她也懒得生气,挨着林开歌坐在一边。
“知道这些都什么酒吗?”林开歌问她。
“什么?”
“失身酒!”
“……”
沈亦欢面无表情的扭头,视线慢吞吞地落在他脸上。
“欸,不是给你喝的,我自己喝!”林开歌勾着唇,“搞个直播玩玩。对了,你要喝点什么?”
林开歌靠着他那副皮囊,还算个挺知名的模特,有一批粉丝,平常还能遇上接机,要合照要签名的情况。
“橙汁吧。”
旁边有人听到了沈亦欢的话,立马笑道:“妹妹你也太乖了吧!我还是第一回遇到有人来酒吧要橙汁喝的。”
“我不太会喝酒。”沈亦欢微微笑着说。
林开歌捣腾好了直播软件,粉丝还没进房,于是随意的扔在一边,凑近沈亦欢。
带着笑意道:“你可就装吧。”
“嗯?”沈亦欢嘴角还扬着。
林开歌捞起手机,随便按了几下,随即沈亦欢的手机便也亮了,上面显示着——高尔基。
“……”
林开歌笑起来,懒散地瘫在沙发上,微微侧向沈亦欢,显得非常亲昵。
“我就不信了,一个偷偷摸摸给我备注这绰号的人还真能是只小奶猫?宝贝儿,你要不要给我解释一下我这绰号的意思啊?”
“高、而、基。”她一字一顿说,看过去的眼神非常真诚。
身高190,并且,不像个直的。
高而基,高尔基。
完美。
“嗳,我真是直的。”林开歌简直是被她气笑了。
沈亦欢点头,喝了口橙汁,看起来兴致缺缺。
“好吧。”
——
医院。
“欸,陆爷,你这才回来怎么还受伤了。”虞家诚看着男人背上的大块血迹,不由皱眉。
陆舟淡淡:“旧伤了。”
“看着有点儿恐怖。”
“你是警察吗?”一旁包扎的护士问。
陆舟一手摁着太阳穴,暂时没有应声。
于是虞家诚替他回答:“不是,是军人。”又奇怪地拿手肘撞了撞他,“看什么呢这么出神。”
“没什么。”
他收回目光,低眸。
虞家诚从小就和他认识,当即扭头寻着刚才他看的视线看过去,便见到了一个背对他们的姑娘,长发飘飘,背影杀手。???
这是要转性啊。
除了那谁,他还没见过陆舟这么盯着一个姑娘呢。
视线微顿,那个姑娘正拿着一个Pad看直播,画面一扫而过,虞家诚扫见一个熟悉的面孔。
说熟悉其实也算不上熟悉,她变了很多,没了从前的顽劣气质,即便画面只在她身上停顿几秒,也能看出她的乖巧,气质也有了一种说不上来的沉淀。
虞家诚微怔,看了陆舟一眼,后者非常平静。
“……刚才,那是,沈亦欢吗?”他轻声问。
“嗯。”他淡声,倒是没否认刚才看的就是她。
“怎么感觉跟以前不一样了。”
陆舟没回答。
虞家诚也不在意,又回想起刚才沈亦欢的样子,还是漂亮到扎眼,皮肤白得发光,两弯柳叶眉,双目漆黑,一件干净的白T,眼皮耷拉着有点倦。
他怀疑刚才是自己看走眼了才会在沈亦欢身上看出“乖”来。
“她知道你回来了吗?”虞家诚问。
陆舟神情漠然地看着他,虞家诚明白了他意思:沈亦欢为什么要知道。
虞家诚刚才没看见,可陆舟看见也听见了——
沈亦欢旁边还坐着个男人,端着酒杯笑容轻佻,很像从前的沈亦欢,偶尔耳边蹦入几个“失身酒”、“一杯倒”的字眼。
他又想起少女纤细白皙的脖颈,以及流畅的线条。
陆舟垂下眼,非常烦。
——
作死喝失身酒,势必是会遭到天谴的。
大晚上的,救护车呼啸而至,在一片笑闹声、调侃声中把一个酒精中毒的大壮个搬走了。
酒精中毒的不是林开歌,而是另一个一块儿玩的男人,沈亦欢不认识他,只不过大家都跟着去医院,她也就莫名其妙地跟去了。
到了医院才发现这些人根本不是来关心病人的,而是一群热衷吃瓜的朝阳群众。
林开歌带着一张嘴,叨叨叨地嘲笑他喝一杯就倒实在是太垃圾了,另一个举着手机拍视频还发到工作群里供大家众乐乐。
沈亦欢算是有良心的,沿路买了袋水果,可惜病患不能吃,只能分给大家,于是大家当着躺病床上面无血色的朋友,咔擦咔擦津津有味的给吃光了。
气得病患竖着食指大骂他们没良心,又疼得嗷嗷叫着抽过去。
一群人七嘴八舌热热闹闹的,就这么完成了一次愉快的医院一日游,很快也三三俩俩的走了。
“我送你回去。”林开歌拍了拍她的肩。
“哦。”
沈亦欢点头,抬脚跟着他走。
“欸,等会儿。”林开歌笑着,手指冲下指了指,“我去唱个歌。”
“……”
沈亦欢站定,懒得理会。
她穿了双带着点儿跟的小皮鞋,站久了就累,索性挨着墙根蹲下来。
医院的走廊充斥着各种低分贝的喧嚷,刺的人耳膜生疼。
医生护士低声交谈的声音,风扇的声音,挂水的玻璃瓶碰撞的清脆声,以及推车在地面推行的轻微金属声。
都让沈亦欢想到那个非常不美好的傍晚,也同样是暑日。
突然,耳边传来一个与这些声音完全不同的——
拨动打火机的声音。
沈亦欢眉间微蹙,看过去。
一个男人。
身形颀长,黑衣黑裤,黑发干净利落,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捏着一个打火机,没有点烟,解闷似的拨着开关,露出一截冷白却肌肉线条分明的手臂。
沈亦欢的手无意识地收紧。
男人神色寡淡,垂着眼并未注意到她,眉骨硬朗,一双平静就带戾气的眼,再往下是修长的脖颈,突出的喉结,弧线落拓。
灯光将他的影子拉长,阴影延长至沈亦欢的脚边。
她不自觉地抿了抿唇,竟有点不敢看了。
这么快就三年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前排提示:女主前期不完美,男主前期有病(性格上的问题,偏执病娇啥的),是一个成长成熟的过程。
排雷:中国军人不能纹身,文中男主纹身有原因,属伏笔,不喜勿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