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三探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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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了解自己的伤势,他杀过太多人,其中不乏高手,所以也受过很多伤。他清楚地知道如果不尽快赶回来,那么他将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死在山野间,成为野狗野狼的腹中餐,永远也不能再见到她。

刺穿肩胛的一剑伤了他的筋脉。即便医好这条臂膀也必然大受影响,不过以他的体魄,如果只是这一处伤害,至少不会送命,要命的是胸口中的一弹。

刀剑伤不会在体内留下什么,可是比药丸还要小一些的一粒枪弹射中了他的胸口,深入肺腑,即便官府没有封锁大小路卡,让他从容就医,他也找不出那么高明的郎中,能从他的胸口取出弹丸。

铅弹带有毒性,他的伤处已腐烂肿胀,现在流出的都是酱黑色的血水,换个人早已毙命荒山了,而他仍在苦苦支撑着,可是李大义此刻已是强弩之末,脚下迟滞如重千钧,前边那座山以他平时的脚力只须一盏茶的功夫就能越过去,现在却不知道还要爬多久。

可是无论如何,他都要爬过去,绯舞在那儿等着他,盼着他回去,如果他想停下歇一歇,可能就要永远睡在这儿了,与他的女人,和他未出生的孩子,隔山隔世,相见无期。

李大义一身泥泞地趴在地上,急促地喘息半响,忽地抓过一把野草,疯狂地塞到嘴里,嚼着,咽着

他并不是因为饥饿,两日不能进食,他还能够忍受,他是因为胸中那种火炙铅坠般的痛苦,苦涩难耐的青草味道,现在嚼着也不能那么难受了,反而令他麻木的神经和身体重又激发出一股活力。

他象野兽一般发出一声骇人的嘶吼,然后摇摇晃晃地爬起身来,拄着手中的木棍,一步步地向前挪去

后边有一头独自觅食的狼,远远的辍了他许久,这个人身上散发的可怕气息令它警惕地一直不敢靠近过来,因为它确定不了如果扑过来,那么将是谁咬死谁。李大义发出的一声骇人的嘶吼,终于使它最后一丝贪念也消失了,这头灰狼夹着尾巴灰溜溜的逃走了。

放弃贪念,有时也是一种获得。

柳绯舞还没有睡,昏暗的油灯下,她坐在炕头,笨拙地缝着一件小孩衣服,布料不大,很小的一块儿,但是给婴儿做件衣服应该够了。

看着完工的小衣裳,柳绯舞欣喜地举起来左看右看,尽管两只袖子一长一短,衣襟也有点怪异,可这毕竟是从未学过女红的柳大小姐头一件成品,欢喜的她对手指上处处针刺的痛楚也感觉不到了。

刚出生的小孩能有多大?这件衣服会合身吗?不管了,如果做大了,就等他长大些再穿,小孩子长的很快的。

柳绯舞宝贝似的叠起衣服,小手伸到背后轻轻捶着腰。

这里是山坳里一处村庄,或者勉强说它可以称之为村庄,因为这里只有三幢房子,两户人家,都是山中的猎户,从这儿出去,到山外的乡村,要走十几里的山路。他现在住的这幢房子,原来的猎户进山打猎时被鬣狗包围,没有来得及爬上树去,结果被活活吃掉了,老婆带着孩子在山里无法生存便搬了出去。

这里几乎与世隔绝,两家猎户也都是淳朴的山里人,待人忠厚热情,李大义找到这个地方,就暂时把她安置下来,给了姓邓的猎户家一些散碎银子,请他们代为照顾。

以前和李大义一路逃命。心中有是怨恨,又是悲苦。现在放弃了过去,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男人,心中牵挂着一个人,喜欢着一个人,憧憬着两个人的未来。不知世事的小女孩已经为人妻,为人母,浪漫的幻想不在了,她竟然也喜欢上了这种踏实的感觉。

“唉!他走了那么久,怎么还没有一点消息?他”一丝阴影掠上心头,马上被她抛开,连连地安慰自己:“不会的,他为人机警,武艺又高,如果没有机会的话,为了我,他也不会蛮干的,他一定会回来的。”

门忽然被挠了两下,柳绯舞吓了一跳,急忙站起来问道:“谁?”

门外没有回答,柳绯舞紧张地抓过一个棍子,凭她三脚猫的功夫,如果闯进歹人来可未必对付得了。可这儿哪有坏人,那两家猎户简直是她一辈子见过的最憨厚朴实的乡下人。只因为收了他们一点点银子,每天都把最好的饭菜盛给她,还怕亏待了她,两家的婶子为人也好的很,会不会是他们家的猎狗?

柳绯舞又打消了念头,这是山坡上筑的石木小房子,得挑块比较平坦的地方筑基才成,三家的房子彼此都隔着十几丈,两家的猎户晚上都是把狗拴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