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章:第75章 要当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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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之和送给乔麦那个娃娃,被她很珍惜地放在床上。
虽然早已过了抱娃娃睡觉的年纪,但她还是每天抱着睡,尤其当他出差,家里没有人陪,娃娃就是她的慰藉。
尽管已经过去很多年,乔麦依然记得那天放学回到家,发现娃娃不见,她妈妈轻飘飘地说太脏已经扔掉时,她心脏碎掉的那种感受。
小时候家里经济不是太宽裕,父母几乎没有给她买过玩具,那个洋娃娃还是外公买给她的。
明明只是有点脏了,并没有坏掉,只要洗一下就好,妈妈却直接扔掉。
后来长大,发现网上有些养狗狗的人,都不会把狗狗喜爱的玩具扔掉,而是洗干净晾好再还给狗狗。
乔麦不知道当妈的如何能做到如此忽视女儿的情感需求,或许就是这些点滴小事,导致母女之间的关系一直很疏远。
同样的小事,陆之和却注意到了,注意到当年的小女孩还停留在原地,等待她那个永远回不来的洋娃娃。
他替她找到同款,也填补了她心脏上敞着漏风的那个大洞——瞧,真正喜欢她的人,是会注意到她的情感需求的。
自那以后,乔麦发现自己更加喜欢陆之和,仿佛陷入第二次恋爱。
看见他会脸红心跳,牵手内心就欢呼雀跃,甚至在床上被他触碰时,感官都比从前敏锐。
他对她这么用心,她也想回赠他礼物,但思来想去,不知道送什么好。
乔麦上一段恋情是在大学,那时她只是个穷学生,陈陌家境虽然比她好些,但放在本地人里横向比较,也算不得什么。
那时恋人之间互赠的礼物,就是口红,项链,鼠标,键盘之类的小件。
显然现在送这些给陆之和是不合适的,价值太低,且不符合他身份。
乔麦实在想不出好点子,便去找莫淇淇商量,莫淇淇给她出主意:[你要不送他块表?]
此时已晚上十一点多,她宿在顶层公寓。
陆之和坐她身边,倚着床头翻看一本外文书,腕骨上的表已经被摘下来,随意地放在床头柜。
乔麦视线越过他,看一眼那块表,表盘设计繁复,无数小齿轮咬合相扣,是很贵的牌子。
陆之和衣帽间有个很大的玻璃柜,里面摆满了像这样的表。
乔麦曾经好奇查过价格,有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这么贵的表在他眼里就是寻常配件,不用时就随意搁在茶几,浴室,或者床头柜。
乔麦微微叹气,默默地给莫淇淇发过去一个小人儿举着四十米大刀砍人的表情包。
[送表?我疯了吗?你把我两个肾卖了我都送不起。]
莫淇淇回了个跪地磕头的表情包:[爸爸我错了。那要不然送他个领带夹?]
乔麦想了想,领带夹她倒是负担得起,只是意义稍显不足,不如他送她娃娃那么用心:[还有别的推荐吗?]
莫淇淇:[要不送个游戏机,PS5?]
乔麦:[他不打游戏。]
莫淇淇:[要不然送雪茄?]
乔麦:[他不抽烟。]
莫淇淇有点没招了:[哎呀我看干脆就把你送给他,别穿衣服身上绑几根红带子,再打个蝴蝶结,保证他喜欢。]
乔麦没忍住,噗嗤笑出声。
动静引起陆之和注意,他从书中抬起头,侧目看过来:“在聊什么?”
乔麦绷着笑,企图掩饰:“没什么没什么。”
陆之和眼睛微微眯起,放下书,来夺她手机。
乔麦本能地把手举高:“哎呀真的没什么,我跟淇淇在讨论送你礼物。”
陆之和狐疑:“这有什么好笑?”
乔麦想了想,还是把手机放下来,递到他眼前。
屏幕上是微信对话框,陆之和视线停留在莫淇淇最后一句话。
须臾,他眸色暗下去,喉结微动:“可以,我想要这个礼物。”
乔麦:“……”
最终陆之和还是如愿以偿,得到这份礼物,顺便测试了女朋友身体柔韧的极限-
莫淇淇婚礼定在霜叶红尽的深秋,日子是程森妈妈找庙里的大师掐算出的吉日。
乔麦提前一天住到莫淇淇家里,到时作为伴娘,要跟她一起早起化妆换衣服。
另外两个伴娘是莫淇淇大学同学,以前也打过照面,还算熟悉。
乔麦好几年没有回家,跟莫妈妈也是许久未见。
念书时她经常去莫淇淇家玩,蹭吃蹭喝一起看漫画,跟莫妈妈也非常熟悉。
今天难得见上面,莫妈妈热情地拉着她手,左看右看:“哎哟麦麦,阿姨这都有三四年没见着你了吧,看起来成熟了,不是以前扎马尾的小姑娘了。”
乔麦不好意思地笑笑:“阿姨我都二十五了,马上过完年就二十六了,能不成熟吗?”
莫妈妈顺理成章地问道:“那你谈朋友了伐?”
乔麦点点头:“谈了。”
“谈了多久啦?”
“没多久,才几个月。”
“对方是什么人呀?”
乔麦下意识朝莫淇淇看过去,莫淇淇冲她使了个眼色,摇头,乔麦心领神会:“就是普通人,是我公司同事。”
莫妈妈点点头:“普通人挺好的,这婚姻呐,讲究门当户对,你看我们淇淇,现在就是去高攀了人家,我特别不愿意,嫁过去得受多少委屈。”
莫淇淇无奈地:“妈,你怎么又来了,我都说了无数次了,程森对我挺好的,我没有委屈。”
“我说的是程森吗?”莫妈妈忿忿地:“我说的是他那个妈,一看就特别高傲,说话做事拿腔拿调,摊上这么一个婆婆,以后有你好受的。”
莫淇淇不说话了。程森妈妈的确是不好搞,但奈何她太喜欢程森,也只能硬着头皮嫁了。
“淇淇我告诉你。”莫妈妈拉起她的手,语重心长:“结婚跟恋爱不一样,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儿,你喜欢我我喜欢你,这就够了,有情饮水饱,但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儿,这里面复杂着呢。”
莫妈妈说着话锋一转:“不过你也别怕,虽然他们家有钱,但咱家也不缺,你要是在他家受半点委屈,千万别忍着,该闹就闹,大不了离婚,以后爸妈养你。”
“知道了妈。”莫淇淇撒娇地过去抱住她:“还有呀,你能不能别总说离婚的事儿,我这还没结呢,你就乌鸦嘴,多影响心情。”
乔麦安静地在旁边听着,若有所思。
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她不由自主脑补了下她爸妈跟陆之和家人见面的情形,然后打了个寒颤-
婚礼当日。
仪式现场已布置完成,是莫淇淇喜爱的星空主题,大量白色与浅蓝色花朵汇成海洋,穹顶是条银河,就连酒店门口迎宾的气球都做成月亮形状。
来观礼的大多是程森家的客人,穿着漂亮礼服,看上去非富即贵。
乔麦在现场第一次见到程森的亲妈,也就是莫淇淇的未来婆婆。
五十出头的年纪,看着像三四十岁,肉毒杆菌令她皮肤看起来几乎没有一丝皱纹。
能够维持这样的状态,不是光靠锻炼或者保养就行,金钱堆叠出来的医美buff才最有效。
饶是莫淇淇妈妈在她面前,都难免有些露怯。
在阳城这样的四线小城市,莫淇淇家的收入已经算得上不错,但跟程森家一比,还是显得微不足道。
莫妈妈穿上定制的新衣,戴上她最为昂贵的首饰,好让自己在这场无形较量中不至于输了阵脚。
两家父母交谈不多,彼此微笑,维持着基本的体面与礼貌。
托陆之和的福,乔麦这次伴娘当得比较轻松。
除了起得早一点,跟着婚车车队过来,其余端糖递烟这种事程森他们就没敢让她干。
进入婚礼现场,乔麦在伴娘伴郎那桌坐下。
陆之和虽然也是伴郎,但身份特殊,早上迎亲活动他没参加,今天任务就是陪她走个花路。
快到十二点时,陆之和压轴到场,一袭黑色西装,身姿笔挺,金边眼镜下的眸光,清冷淡漠。
程森父母亲自引领他到贵宾桌,并且尽职尽责地担任陪聊角色。
对于儿子能结交到像他这样的人物,还能邀请他参加婚礼甚至当伴郎,他们感到非常荣幸。
贵宾桌就在伴郎伴娘那桌隔壁,乔麦并不想在婚礼曝光二人关系,因此陆之和也装作不认识她的样子。
阳城是个很小的城市,要是莫妈妈知道她男朋友是陆之和,估计这消息用不了多久就会传到她爸妈耳朵里,她无法想象会掀起多大的波浪。
乔麦座位刚好跟陆之和背对背。
很快他们的谈话声就传过来,程森妈妈对他到场表示感谢,说招待不周请他海涵。
陆之和只简短回了两个字:“客气。”
程爸爸问候了他外公的身体情况,又聊了些生意上的事。
短暂安静的间隙,程妈妈见缝插针问起他感情状况:“听森儿说你交了女朋友,为此还跟家里人发生争执,想必是很喜欢她吧。”
陆之和唇角浮起笑,很低地嗯了声。
程妈妈又问:“那你们对未来有没有什么打算,比如,什么时候结婚?”
乔麦听到这儿,心脏瞬间拎起来,她跟陆之和还没有讨论过结婚这件事,毕竟认真交往才几个月。
须臾,听见陆之和答:“她什么时候愿意嫁我,我什么时候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