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是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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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仪式结束,宾客们纷纷起身,从草坪返回酒店内堂。

乔麦走在最后,新穿的高跟鞋有些磨脚,她趁着没人看见,左小腿往后翘起,低头瞄了眼,已经磨破皮了,难怪火辣辣的疼。

林景森走在她前面一点,见她没跟上,回头找她:“怎么了?”

乔麦摇了摇头,微笑:“没什么,踩到点东西。”

林景森没有察觉异样,抬眼看了看天:“快点进去吧,今儿这太阳还是有点大,晒久了热。”

“好。”乔麦踩着柔软的草地紧走几步,跟着大家一起进入酒店。

中午的餐标规格很高,赵佳佳说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婚礼,不能留下遗憾,所以能力范围内要选最好的。

乔麦看着那一桌子食物,馋得直流口水。

为了化妆造型,她五六点就起了,早餐只吃了两片全麦面包垫底。

忙忙碌碌一上午,现在饿得前胸贴后背。

可她完全没有功夫坐下来好好吃一口饭,婚礼现场需要搭把手的事太多了。

很快赵佳佳换了套中式敬酒服出来,开始挨桌给大家敬酒。

乔麦和林景森端着托盘,上面放着白酒和酒杯,跟在一对新人后面打辅助。

林景森作为伴郎,还帮新郎挡了好几杯酒。

直到敬酒结束,两人才终于有空坐下来吃点儿东西。

“今儿累坏了吧。”林景森给她倒了杯饮料,放在她手边。

“谢谢。”乔麦端起杯子,咕嘟咕嘟一口气灌下去大半杯,这才缓过来。

“简直比上班还累。我之前以为伴娘就是走下T台然后美美拍照,没想到要做这么多事。”

林景森笑了笑:“你这是第一次当伴娘?”

“对呀,我身边的朋友都跟我差不多大,没有结婚的,所以也没人找我当伴娘。你呢?”

林景森诚实道:“我这是第三次。”

旁边有人插了句嘴:“森哥,以前有个说法,说女生当伴娘超过三次就会嫁不出去。你这要是再当一次伴郎,以后会不会娶不到老婆啊?”

说完大家一通哄笑。

这时赵佳佳老公过来,听见这话拍了拍林景森的肩,暗示意味十足:“赶紧把伴娘搞定,老婆就有了。”

林景森转头朝乔麦看过来。

乔麦接不住他视线,唰地低下头,佯装无事地继续吃东西-

午餐结束,宾客们有的起身离开,有的还坐在位置上闲聊。

乔麦估摸着后面应该用不到伴娘,便去外面找到酒店的工作人员,问她们要了两个创可贴,贴在脚后跟磨破的地方。

也怪她自己经验不足,没想到新穿的高跟鞋会磨脚,所以什么都没准备。

处理好伤口,她顺路去卫生间上厕所,出来时意外地在酒店走廊碰到个人。

起初她以为自己眼花看错,对方大概只是身形相似罢了,没成想看去第二眼,竟然真是他。

陆之和站在走廊那头,依旧穿着他惯常喜爱的白衬衣,领口解开两粒扣。

金边眼镜架在鼻梁,下颌线比她的人生规划还要清晰,路过的酒店服务员纷纷朝他侧目。

乔麦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他,整个人愣住。

原本已经结痂,在慢慢愈合的伤口,忽然被撕开一小块,心脏隐隐有些痛。

陆之和也沉默地望着她。

从她走出他家那天开始,到现在快四个月,这是两人第一次见面。

浅紫罗兰色很适合她,斜肩款礼服让她看起来有些小性感。

原本乌黑的长发染成栗色,蓬松地扎在脑后,露出漂亮的天鹅颈。

当他坐在二楼茶室,无意中从窗外看见她时,心脏就在一瞬间被握住,此后视线再也没有离开过她。

走廊上,两人无声对峙,目光胶着。

须臾,乔麦率先回神,移开眼,装作不认识他的样子,继续朝前走。

她一动,陆之和也跟着动,步伐明确地朝她走来,直至整个人挡在她身前。

避无可避。

乔麦抬眼,对上他笔直的视线,没有说话。她几乎面无表情,就那么安静地望着他。

陆之和目光在她脸上巡梭,喉结上下滑动,极力克制想要将她拥入怀中的冲动。

他拎起手上的东西递过去:“这给你。”

乔麦没接,也没开口,只是给了他一个疑惑的眼神:“?”

陆之和解释:“你不是脚后跟磨了,这是平底凉鞋和消毒药水。”

“……”乔麦下意识问了句:“你怎么知道?”

陆之和如实道:“我在楼上有个应酬,你在外面的情况我都看到了。”

原来如此。

乔麦扯开唇角,笑了笑:“谢谢陆总关心,不过您没必要做这些。我受伤了自然有我男朋友照顾,不劳陆总费心。”

男朋友?

陆之和眼皮微抬,看着她没说话。

乔麦不想跟他在这儿扯不清,要是待会儿被赵佳佳她们看见就麻烦大了,于是准备绕过他回餐厅。

刚要和他擦身,手腕被捉住,力道不轻不重,男性偏高的体温透过皮肤传过来。

乔麦试图甩开他的钳制,但察觉她有逃跑意图,陆之和将她手腕握紧了些。

乔麦知道力气大不过他,索性停止挣扎,不想搞出什么大动静,引起周围人注意。

陆之和低声:“你可以生我气,恨我也没关系,但不能跟自己身体过不去。”

乔麦脸上没什么表情:“我没生你气,也没恨你,以前的一切是我自找的,我认。以后我们就是陌生人,像这样碰到没必要打招呼,更没必要关心。”

陆之和握住她手腕的指节一点一点松开。

“原来你在这儿,我还到处找你。”走廊尽头忽然传来一道声音。

“我去上厕所了。”乔麦擦过陆之和身侧,快步朝那人走去。

林景森视线在男人背影顿了顿,待乔麦走得近了,他仔细观察她脸色:“没什么事吧?”

乔麦扯出个笑:“没事儿。”

林景森握住她胳膊:“那走吧,他们叫我们去合照。”

“好。”

陆之和转身时,看见林景森拽着乔麦离开。临走前,对方看了他一眼,表情冷淡。

所以,他们现在是男女朋友?

思及此处,陆之和手指一寸一寸缩紧。

他还住在两人共同生活过的房间,记得在那儿发生的所有事,而她已经……向前看了吗?

"陆总,你怎么在这儿?"王朗从卫生间出来,意外地看见陆之和站在走廊。

陆之和回神,循声望去,微笑:“王总,这么巧。”

王朗喜出望外地走过去:“可不是。我一个下属结婚,非要拉我当证婚人,我这不是过来参加婚礼,没想到能在这儿碰到你。”

陆之和淡道:“我约了人在这儿喝茶。”

“陆总。”王朗心想好不容易逮到他,这机会可不能浪费:“你看什么时候方便,我请你吃个饭?依你的时间,我随时都有空。”

陆之和不打算跟他兜圈子浪费时间:“王总,如果是为了skyline那个项目,饭就不必吃了。天星规模不够,这么重大的建筑交给你我不放心。”

话直白到这个份上,王朗也心知肚明了:“陆总,你的顾虑我明白。没事儿,这个项目合作不成,以后还有别的项目嘛。只要你肯赏脸出来吃个饭,我随时都奉陪。”

“吃饭的事有空再说。”陆之和想到什么,把手上拎的东西递给他:“把这拿给小乔。”

王朗接过来,纸袋口子是敞开的,一眼能看见里面是双凉鞋,还有药。

他不解地看向陆之和,对方解释了句:“她脚磨破了。”

王朗愣住。自从乔麦告诉他俩人分手,他有去圈子里打听八卦,据传是陆之和要结婚。

他以为是陆之和甩了乔麦,可现在明显他还关心她,难道不是这么回事儿?-

乔麦跟着林景森回到餐厅,和新郎新娘合影。此时宾客已经散得差不多,大家拍完照收拾了下,准备回家。

这时王朗从外面进来,冲她勾了勾手:“小乔,你来一下。”

乔麦不明所以地走过去:“王总,有什么事儿吗?”

“把这拿着。”王朗递过来一个纸袋,外包装看起来和陆之和刚才拿的那个一模一样。

乔麦愣了下,没有伸手去接:“王总,这是……?”

“陆总给你的。你不是脚磨破了嘛,陆总关心你一下。”王朗笑呵呵地把纸袋再往前递了递。

“……”乔麦安静须臾,抬手把纸袋接过来:“谢谢王总。”

私下里她可以对着陆之和甩脸子,但王朗是她老板,掌握着她的经济命脉,她不想得罪他。

王朗笑着挥了挥手:“行了,你应该也累了,早点回去吧。”

乔麦点头:“好的,王总再见。”

由于她原本的衣服鞋子还在赵佳佳家里,几个伴娘同坐一车,过去取东西。

乔麦坐在后排,车窗半降,从国际酒店离开时,她视线下意识地落到二楼。

那一层全是大落地窗,看不清里面的情形,但她直觉陆之和还在那里。

另外两个伴娘揉着酸痛的脚脖子,抱怨今儿站了大半天,腿都快断了。

坐她旁边那个瞥见她脚下的纸袋,咦了声:“麦麦你有凉拖啊?”

乔麦回过神,冲她点点头。

“你穿不穿?”

乔麦摇头:“不穿。”

“那借我穿一下好不?我再穿高跟鞋脚脖子就要断了。”

乔麦笑了笑:“你穿吧。”

女生把凉拖从纸袋里拿出来,看见logo愣了下:“爱马仕的?”

“……”乔麦一滞,赶紧去看鞋标,果然印着爱马仕的logo。

她想起来,国际酒店旁边就是奢侈品商场,估计他就是从那儿弄的鞋。

乔麦战术性地干咳一声,呵呵笑道:“怎么可能,是A货啦,买来穿着玩儿的。”

女生也不知道真的爱马仕鞋长啥样,而且这鞋装在一个平平无奇的纸袋里,大概就是A货吧。

她安心地脱下自己的高跟鞋,将凉拖套在脚上:“还蛮软的耶,穿着很舒服。”

乔麦笑了笑:“现在仿货质量都还做得挺好的。”

约莫一个小时后,一行人抵达赵佳佳的屋子。

乔麦脱下伴娘服,换上自己的衣服鞋子,跟大家告别。

回到租屋已是傍晚,她先去卫生间洗澡,取下盘发的满头小夹子,一头栗色卷发倾泻而下。

跟陆之和分手后,乔麦去换了造型,头发不再是以前的黑长直,烫成了浅栗色的大波浪卷。

新发型让她看上去添了几分成熟,渐渐地有了上班族的样子,不像之前总被误认为还是学生。

洗过澡,系着浴巾出来,乔麦从自己的小药箱里拿出消毒药水,坐在客厅沙发把脚后跟的伤口处理好。

陆之和送的纸袋被她顺手放在进门的鞋柜上。

须臾,她视线落到那处,微微叹了口气。

既然已经分手,又何必硬要出现在她面前,做这些多余的关心。

倒不如从此不再相见,时间总能淡化一切。

为了不再想起他,她甚至连自己那副画都藏到了床底下,眼不见为净。

安静地看了那个纸袋一会儿,乔麦从沙发站起来,走过去拿起袋子,扔到茶几旁的垃圾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