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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这样很多美好的事。也记得这样很多美好的对话。美好到只要稍微想一想,就可以像上瘾一样不能停止。叶寻寻曾就时间和金钱的归属问题将男人分四等,最低一等的男人不会把精力与金钱的任何一项用在你身上,所谓的娶妻生子不过是成年后的本能生理反应而已,因此这样的丈夫不如不要;稍高一等的男人肯将他空闲精力和空闲金钱的一小部分花在你身上,所谓的婚姻敷衍大于爱情;再高一等的男人将空闲精力和空闲金钱的一大部分花在你身上,这样的婚姻认真甜蜜;当然最极品的男人是肯将他所有的空余精力和金钱都花在你身上,挖空心思讨好你。然而这样的男人在这世上百年难遇。
末了,叶寻寻瞅我一眼,补充道:“你看,顾衍之既然肯在你身上花不少的精力和金钱,就代表顾衍之是中间第二等的男子。所以你才能这么甜蜜。”
我低头翻看了一下手背,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努力克制住嘴角向上翘的冲动:“可是,顾衍之在我二十岁生日当天,就把他名下所有不动产和现金储蓄还有他手中掌握的所有股权的一半都转到我名下了啊。并且转让协议里还写着这么一句,如若离婚,则此协议中所有财产归杜绾一人。他说这也算一份婚前协议,拥有法律效力。”
“…”叶寻寻瞪着我,像是喉咙被人掐住,张口失声半晌,才找回声音,“顾衍之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啊了一句,看着窗外,有些若无其事地:“也没什么啊。就当时他说了九个字,增加我的安全感而已。”
“…”
叶寻寻幽幽看我半晌,阴沉沉道:“我最讨厌秀恩爱的人了。”
假如我没有在三天之前来A城复诊,假如我人现在还在T城,那么在这个有些暖洋洋的暮春时光,按照原定的行程计划,我本应当已经和顾衍之一起去婚纱店试穿完了婚纱。
婚纱在三个半月之前开始挑选,在米兰手工制作花费三个月的时间。我历历清楚那件婚纱的样子。白色的丝绸手套,朦朦胧胧至曳地的头纱,窈窕曼妙的鱼尾裙摆,以及细致到一针一线,通身绣着的舒展缱绻的百合花镂空图案。统统美得让人迷恋。
我还记得那一天顾衍之将婚纱图册一页页翻过去的姿态。他始终翻得漫不经心,修长莹润的手指按在插页上,微微勾曲,再随意不过的模样。仿佛每一张费尽设计师心机的婚纱都不能入他的眼。明明我已经觉得任何一件拎出来,都足够好看。一直到他把图册丢掉,翻起另外一本,开始的第一篇就是这件婚纱的样子,顾衍之的手指才算停住,微微坐直身体,偏过眼来,含笑看我:“绾绾,这件好不好看?”
自小到大,他为我挑选的每一件衣服和每一件珠宝,都是这样不动声色的精贵。
在这个六月份,我就要从大学毕业。这个九月份上旬,我本应与顾衍之举行婚礼。请帖已经制作好,只等我回去T城,在每一份请帖上和顾衍之一起签名。请帖上面还有顾衍之亲手勾画的我的头像,正是四年前他出差A城,在电话里告诉我他画的那颗所谓“挺好玩的球”的模样。
我绞尽脑汁地讨好一个人,费尽心思地想让他喜欢上我。我努力了这么久,终于拿到一个好分数。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我可能会与顾衍之离婚。可能被他怀恨。被他抛弃过往。与他形同路人。
自昨天晚上开始,这样想的每一次,我都心如刀割。
我一个人回到酒店。晚饭时候接到鄢玉的电话,不紧不慢道:“我突然想起来,你怎么跟顾衍之说是三天之后才回去?你怎么不今天晚上就走?你就还剩下四个月时间的生命,三天就是四十分之一,与其呆在这里无所事事,你不如尽快回去T城,跟顾衍之再好好相处几天。等我准备好材料回去T城帮你,那时你可就没什么时间再话别了。”
我对着手上无名指的戒指沉默半晌,说:“鄢医生,你有情商吗?”
“什么?”
我一口气说下去:“你觉得一个刚刚得知自己得了绝症的病人,有可能立刻就开启欢天喜地模式,在她最喜欢的那个人面前隐瞒住所有真相,当成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吗?你以为我是外星人啊?你以为人人都能跟你一样初恋女友结婚了还可以云淡风轻西装革履地前往婚礼谈笑风生到最后歇场并慷慨宽容地写上五万现金的红包啊?你难道一直以为你才是正常人啊?你的逻辑一直不正常其实你根本没情商鄢玉医生你自己知道吗?”
“…”鄢玉被我噎了半晌,再开口时,依然是冷静理智到天地难容的鄢氏水准,“既然你这么舍不得,那就不要再动什么乱七八糟的心思了。总归那东西成功的概率很小,还耗费我的心力。你还不如直接现在跑回去告诉顾衍之,你患了骨癌晚期,还剩下四个月生命,连全国医术最高明的医生鄢玉都帮不了你。我相信他一定会当场心疼得加倍呵护你。”
我被他说得沉默下去。
我怎么可能没有想过这么做。这世上没有人愿意把痛苦承受得更多。我巴不得现在就跑回T城,扑进顾衍之的怀里大哭一场。把最近偶尔骨痛的原因,以及鄢玉的最后诊断结果都告诉他。我巴不得被他立刻抱在怀里轻轻安慰。就像过去经历过的每一次困难,解决的办法无一不是当即告诉顾衍之,将所有仿佛不可能战胜的难题统统丢给他。
我从没有经历过现在的状况。一个人住在酒店里,四周静得没有声音。而我在上午刚刚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并最终确诊的消息。
我其实现在很害怕。
我多么希望顾衍之这一次也可以像以往的每一次一样,漫不经心地摆布掉所有的事。然而他终究不是神明。
他沉稳从容,波澜不动。他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被业界奉为圣经,他的一个小动作让媒体蜂拥而至,他曾经在十一年前将一个小孩从山区带回T城,从此让她的生活天翻地覆一般变动。
他做得到所有的事。可他奈何不得生死。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三十年之后,我一定毫不犹豫告诉顾衍之。然而现在,我终究不能。
一年前我的生日,顾衍之带我去了寺庙,将今年的婚礼日期敲定。开车下山已经临近黄昏时候,有淡金色的光线漫过车床,抚在他浅色的衬衫和好看的眉眼上。我托着腮看他挽起袖口专注开车的模样,仗着那一天是我的生日,一口气问了他许多刁难的事。
明明我自己都知道自己在无理取闹,可他仍然耐心将每一个问题回答得很好。而我在当时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是:“假如我比你先死,你会再喜欢上别人吗?”
我以为他会答一句“不会”,可他只是不置可否的模样。并且反问我:“绾绾,生老病死四个字,每个人总会遇上最后一个字。轮到我们身上的时候,你是希望你比我活得久一些,还是反过来?”
“…”
在那之前,我从未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我以为生死离我很远。所谓的假设,也不过就是随口一讲罢了。然而顾衍之这样反问过来,我才发现我根本不知怎样回答。终于意识到刚才我提出的假设对于顾衍之来说有多残忍。忽然听到顾衍之接着柔声开口:“我希望不管怎样,我都能比你活得久一点,只需要几天时间。等我办好葬礼,然后去陪你。”
我心头大震,猛然抬头。
山边慢慢浮出云蒸霞蔚。我眼前的这个人他始终眉眼沉静,像是在讲述一件最正常不过的事。我隐隐怀疑他已经将这个问题考虑过很久。我的喉咙里说不出话,过了半晌,才小声问:“可是,假如,假如我过世很早,也许三十岁就怎样怎样了。你难道也要这样吗?”
他微微偏过头来看着我。目光里有点温柔。声音缓缓低回:“绾绾,我至少得要你知道,你既然嫁给了我,不管到什么时候,我总不可以让你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