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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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蔓问他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他很想细细和她说一说,可奈何周公唤的急,眼睛一闭就跟着走了,这问题便深深刻在脑海里,所有思便有所梦,梦里回到七八年前,虽然梦境有些扭歪,但总体意思是对的,他对她那个十六岁的小丫头动心了,而男人总是身体比心先行动。

那会他也不过二十出头一点,在此之前身边女人总不会断,自诩风流倜傥万花丛中过。要说对付女人的手段他很有招,可这些都因为她破功了。

那年五一,裴邺坤从外地回来,当时刚踏上社会大半年,介于青涩和沉稳之间,比稚嫩的少年多了一分担当,比阅历丰富的男人少了一分稳着。

因为工作的关系接触到的女性不多,有也是阿姨婶婶辈的,再者有年纪相当的,但他也不是什么人都往兜里收。从前喜欢他的姑娘和他联系,说要谈恋爱,裴邺坤向来无所谓,谈就谈,时间一久,其实也不久,顶多就三个月吧,女方一般很难忍受这种见不到面的痛苦,女人一批走一批来,他无所谓。

回来的时候裴邺坤刚被一女的甩,那女的在电话里哭哭啼啼好半天,说是舍不得,说是很无奈,说她其实很爱他。

他听她诉说完挂断电话,懒洋洋的上了火车。

他想到许久没和她见面,算算日子她正好是初三,想给她买点什么东西,但转念一想,李蔓家家境在那片地算是好的了,她从小就不缺什么。

于是他在江州火车站买了包好烟,自个儿抽的很乐。

从火车站乘车转车到家,天都黑了,家里没人,顾兰那对母子一年到头几乎都待在市中心,裴江估摸着去田里拔草了。

裴邺坤拌着冷菜还没吃上几口米饭就听见隔壁李蔓家嘶声力竭的争吵声,哗啦啦的锅碗瓢盆碎一地。

他走出去一看,门口有两个人在打架,各拿着一把扫帚你一句我一句对着吵,有时候夫妻吵架不为什么,就是争口气。

他看到李蔓冷着脸从屋里出来头也不回往外走,淡漠的眼神里充斥着无数负面情绪,厌恶,憎恨,忍耐,她穿了件米色的V领针织衫,显得整个人很淡却又很扎眼。

裴邺坤对她家情况多少是知道点的,村里嘛,有点动静就传得邻里皆知,都知道李建忠这人收不住心外面有女人,这几年似乎没少吵过,次次都因为这个原因。

他拔腿追了上去,倒不担心她情绪奔溃,只是觉得大晚上的一小姑娘一个人瞎跑不好,万一出点事呢。

附近有片地给人包了种葡萄,周围圈上绿色的栅栏,看起来规规整整,李蔓走了几十米停住往栅栏上一靠,整个人像是被拖进黑暗里。

听到细细索索的脚步声李蔓知道有人来了,下意识的抬头望去,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很高,就像屹立在河边的梧桐树,英挺高大,挡住月光,阴影完全遮盖住她。

李蔓敛起神色,说:“回来了?”

她自小就瘦,牛仔裤下的两条腿就跟铅笔似的,好在身高不矮,高高瘦瘦的女孩子倒是有那么点气场。

裴邺坤也倚在栅栏上,铁栅栏哐哐作响。

他说:“嗯,五一作业多不多,中考想考哪个中学?”

李蔓:“二中吧,一中考不上。”

“那也挺有出息的。”

李蔓垂下眼,脚边的小草一刺一刺的,她有些心烦,这会满脑都是李建忠的事情,她又在想他们什么时候吵完,她得算好时间回去。

裴邺坤睨她一眼,说:“几个月不见,你又长开了点。”

李蔓:“”

他笑了声,“老子变相夸你好看呢。”

李蔓:“你这些年倒是没长开。”

她说的很轻很淡,却是十足的嘲讽,裴邺坤抬手就是一记,不轻不重的打在她后脑勺,有点分量但更像是抚摸。

五月,气候是温暖,风夹杂着花香和暖意,身后的葡萄园枝叶渐翠,夜色为这些镀上一层温柔。

他掌着她脑袋,大手温热,随即揉了揉。

李蔓咬住下唇,定定的瞧着前方,即使黑暗中一切都很朦胧,大约有香樟树,有狗尾草,有电线杆

裴邺坤扣着她脑袋连人带进他怀里,另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

李蔓的身高只能挨到他胸膛,脑门抵着他胸口,悄无声息的落了几滴泪,也就这么几滴,她把情绪控制的很好,甚至连开口说话的声音也是一如既往的平静。

她说:“虽然已经习惯,但还是觉得他们不讲话或者假惺惺的客气一点比较舒服。”平静的表面至少前方看得见路,一旦争吵波涛汹涌,就连沉在最底下的陈旧瓦片也会被翻出来,岁月将这些瓦片磨砺的很尖锐,谁提起谁就受伤,就连旁观者心上也要被剐几刀。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谁都在挨着。”

他说话的时候胸腔微震,十分有力。

李蔓闻到他T恤上的阳光味道,肩膀一松,身上那股倔劲渐渐散去。

静了会,裴邺坤只觉得胸口发热,戏虐道:“安慰安慰你,还赖在我怀里不走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和你在偷情呢。”

李蔓双手握拳,下一秒圈住他腰,又瘦又结实,她两手贴在他腰窝处。

裴邺坤一怔。

少女纤细的身体贴着他。

她面不改色,说:“我没求你安慰我。”

裴邺坤抬起眼皮盯着繁星,说:“那你撒手,老子是你想抱就能抱的吗,有多少女人投怀送抱连根手指头都碰不到,你倒是不稀罕。”

李蔓不说话,死死的抱着他。

裴邺坤搂着她单薄的身子心底涌现出无限保护欲,男人都这样,喜欢护着弱小的女人,可她吧,尖牙利嘴的很,也就外表柔弱了点,但他知道,她都在强抗着。

李蔓很小的时候,大约三四岁,他会抱着她玩,再大点也就没这么亲密接触过了,一是抱不动,而是哪个哥哥像变态一样整天抱着妹妹玩,到底男女有别。

这次是第一次,他本意只想摸摸头安慰安慰她。

裴邺坤舔舔后槽牙,心想,是她自己撞进来的。

李蔓抱了他有十来分钟,撒手的时候很果决,像嫖客,嫖完就走,头也不回,只留下一句:“你身上汗味挺重,回去洗个澡吧。”

她扎着高高的马尾,头发挺长,发尾有点卷,随着步伐晃动,脚上的帆布鞋是白色的,纯洁又干净,像极了今晚的月光。

裴邺坤胸口一凉,她留下的热气被风吹走,他揪起T恤闻,嘀咕道:“汗个屁,男人味懂不懂。”

他回去还是仔仔细细的擦了个身,特意用肥皂抹好几遍,躺在床上一升胳膊自己都能闻到一股香味。

李蔓穿的针织衫是宽松款的,可依旧掩盖不住少女正在发育的那处。

裴邺坤倚在床边,点支烟,发觉自己起了歪心思暗骂一声畜生。

他早几年就干过这事了,第一次是和比他大两年的学姐,他刚到职校的第一年,那学姐出了名的浪,其实干起来滋味也就那样,不过是当时血气方刚又没尝过所以觉得挺妙。

入睡前,他想着对谁禽兽也不能对李蔓禽兽。

可越是这样想就越是背道而驰。

梦里,他梦到李蔓穿着他的T恤躺在他床上,轻声说,邺坤哥哥,我想要你。他告诉自己不行,转身要走,却被她抱了个结实,少女的柔软触感很真实,她胆大的握住他那里,把他推到床上,跨坐在他身上,动作青涩又熟稔。

第二天早上起来,内裤黏糊糊一片。

裴邺坤烦躁的一脚踢开被子,觉得自己简直猪狗不如。

少年时期第一次梦|遗,他梦到的是毛片里的女演员,那活叫一个好。他只能庆幸还好不是李蔓,不然他可能真是个变态。

李建忠第二天一早就走了,不是说吵架走而是忙生意,他在别的城市做生意,一年到头很少回家,五次回家三次吵架吧,李蔓母亲性格其实挺软,但哪个女人喜欢逆来顺受,即使要忍受,但还是希望能有个宣泄口,而导致这一切的男人就是宣泄口。

家里灯泡坏了,裴江让他去镇上买,刚把电瓶车推出来正好看见李蔓在自家院子里捣鼓着她的自行车。

裴江扛起锄头要去田里,路过李蔓家门口随口一问:“小蔓,车坏了?要去哪里啊?”

李蔓:“嗯,要去学校出黑板报。”

裴江:“没事,让邺坤送你去,他正巧要上镇。”

李蔓直起身望向他。

这五月的太阳真大,他额头瞬间滋出一层汗,裤裆里的兄弟半硬着。

他发誓,昨晚的那场春|梦比他任何一次实地操作都来的刺激和热血沸腾。

从家到镇上学校也就十来分钟的路程,李蔓跨坐在他后面,没有任何肢体接触,只不过她的衣摆时不时蹭到他大腿。

在校门口遇到一起出板报的同学,女生羞羞的问道:“小蔓,那是你男朋友吗?好帅啊。”

他们初中早恋的挺多,有男女朋友都不是稀奇事。

裴邺坤叼上支烟,单手握着车把掉头,晃晃悠悠的走了。

李蔓凝着他的背影,没否认,只说:“走吧,去门卫那里拿教室钥匙去。”

几个女孩子还是念念不忘,说:“你男朋友个子好高,脸好看就算了,身材感觉也很棒,主要是那种气质,有点痞诶,我最近好喜欢这类型的男生。”

“小蔓,他抽烟喝酒打架吗?就是那种为了爱情把情敌揍的满脸青的那种。”

李蔓:“少看点小说吧,那样的男生并不可靠。”

他抽烟喝酒什么都来,身边的女人换了又换,如书中人物一样,对那些女生来说是不可靠的。

可他对她从来没坐过什么侵越之事,对她来说,是可靠的。

李蔓和他说的是下午四点来接她,其实三点半左右李蔓和同学就已经分别,她坐在操场草地上等他,夕阳西下,大地都被敷上一层暖橘色,春风拂面,惬意至极。

裴邺坤在门口等了会等不到人就进学校,门卫那老头一眼就认出他来,又惊又喜道:“臭小子!怎么来学校了?看老师?这会都放假呢。”

裴邺坤骑在电瓶车上,双腿撑地,递给门卫大叔一根烟,说:“来接我妹,她搞什么黑板报。”

两人唠嗑几句他晃着电瓶车往里走,操场在教学楼前,他一下就看到李蔓了,按喇叭提醒她。

李蔓盘腿坐着,向他招手。

裴邺坤下车,披着夕阳的光辉缓缓走去,旧色的牛仔裤有些宽松,随着长腿松动,匪气十足。

他蹲下,抬起眼皮,说:“怎么,还想邀我一起在操场看夕阳?”

李蔓说:“你坐会,我就想和你聊聊天。”昨晚还没来得及好好说说话,她也不想在家那边和他聊天,感觉这里更自由一些,至少周遭没有人,只有鸟儿划过天空的震翅声。

他一屁股坐下,说:“想聊什么?”

裴邺坤被阳光照得刺眼,不自觉的眯起眼,一时兴起吐了几个烟圈。

李蔓:“技能还挺多。”

“帅不帅?”

李蔓轻轻笑了记,说:“你怎么回来了?”

她还不知道他,如果真喜欢这里也不会跑到外地工作,上次回来是春节。

裴邺坤说:“想回来就回来,再差劲也是我的窝。”

李蔓说:“下次呢,下次什么时候回来?”

“哟,是不是我不在生活很没味啊?一直想着要见我?”

李蔓:“是啊,我想见你。”她视线落在校园的林荫道上,说的漫不经心,叫人难以分辨真假,好似枯叶蝶的伪装,堪称完美。

小姑娘面容清秀,眉眼干净,那瘦瘦小小的身体散发着一股与年龄不符的成熟和淡然,裴邺坤咬着烟一时走神,那半截烟灰直直落在他手上,细软的触感有些痒。

李蔓扭头与对他对视,柔声道:“我说的是真的。”

那双细长的眼睛闪着灵灵的水光,清淡如流水,笃定又自信。

裴邺坤脑子一炸,昨晚梦里她的那双眼睛也是这样,她看着他说,邺坤哥哥,我想要你。

他从来不缺女人,也没仔细研究过爱情到底是什么玩意,一直以为就是亲嘴抚摸那档子事,直到今天发觉,爱情大概是他想狠狠疼她,狠到粉身碎骨的那种。

他被她看的心烦意乱,大手按住她脑袋强制的让她转向另一边,沉沉道:“老子忙着呢,你以为想见就能见,好好读书去。”

他以为她是纯粹的想见他,毕竟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但被这十六岁的小丫头片子撩得心像被蚂蚁啃真是——

他已经踏上社会,人也渐渐步向成熟,考虑的东西不会再局限于情爱,这世界从来不是拐个人就能结婚的。

喜欢就喜欢吧,他从小就疼她,再多疼一点也没事,更何况一年到头见不到几次面,以后总会淡。

再者,李蔓对他纯属依恋,根本不是什么爱情,他不想显得他太禽兽。

他和她之间,不能捅破这层关系,否则就是永远的失去。

男人对感情突然开窍,又被现实的千斤顶狠狠压下去,只能死撑着往前走。

他知道他和李蔓是不可能的,单不说她会不会喜欢他,就说他这幅样子,能给她什么。

若这个时候问他后不后悔当初没好好读书,他倒是有些动摇了。

可世上没有后悔药,他第一次感受到没有能力所带来的深深挫败感,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他琢磨着自己得干出点成绩,至少不能被李蔓瞧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