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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没有遇到什么有意思的小孩儿啊?”
曹敬在厨房里准备晚饭的时候,明郁江的声音从厨房外传来。
“我今天遇到一个闯了祸的小孩儿。”曹敬一边切洋葱一边说,“我给他讲了讲我小时候的事。”
“哦?你想用你的亲身经历告诉他,洗心革面好好做人才是人间正道?”
“我说,我们那时候觉醒了能力,意外地阻止了一起冲突事件。”曹敬顿了一下,“我跟他说,掌握并且运用好自己的能力,这是每一个具备进化能力的人的责任。只要每个人都献出一点儿爱,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
“哈哈哈哈哈哈……”明郁江的大笑声从外面传来,还传来捶桌子的声音,听上去她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你真的跟他这么编的?”
“不然你给我想一个呗?”
“我就说……你被两个黑帮大哥当作男宠抢来抢去,最后为了你,双方决定以一场群殴来决定胜负。你大哥赶到的时候,你已经被淫辱得遍体鳞伤。就当你的亲夫想把奸夫一枪击毙的时候,你却从一边冲出来拦在亲夫面前,并说——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孩子不能没有爸爸!”
“你最近是不是又看什么奇怪的东西了?”曹敬把切好的笋干丢进沸腾的砂锅。
“没有啊……”懒洋洋的声调这次距离很近。
曹敬回身一瞥,看见明郁江斜倚在狭小的厨房门口,饶有兴味地看着他围着围裙忙碌的模样。他迅速收回自己的目光,若无其事地将卤好的肉切片,但是明郁江此刻的姿态已深深印入视网膜,难以遗忘。
哪怕用再严苛的标准来看,明郁江也已成长为出色的美人了。小时候那种粗暴的野性与现在节制的知性中和,调和为神秘内敛的出众气质。虽然和他一样处于穷困的境地,但是明郁江一丝不苟地对待自己的容貌,服饰简单却精心搭配,令她散发出难以捉摸的魅力。
本来就是身材高挑的俏丽少女,今天的明郁江在黑色百褶裙下的那对白皙长腿依然具备野猫般的纤长和活力。男式衬衫和长外套似乎都是以前捐赠品里的旧衣服,但布料上乘,干干净净,没有丝毫廉价感。
此刻曹敬深刻地体验到曾经他人对自己的恐惧。
没有人想让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欲望被赤裸裸地揭开,他此刻脑中出现的景象,如果有人知道了……会让他感到羞惭万分。曾经的他让身边所有人都没有安全感,任何人都会有肮脏、卑劣、下流的念头,这些都掩藏在表皮之下,而他曾经能够穿透这层表皮,看见里面的内容……曹敬现在十分庆幸明郁江不具备精神能力。
“喂,阿敬。”明郁江若有所思地问,“你现在是不是在想一些下流的东西?”
不具备吗?
“你又胡扯什么?”
“你脸有点儿红哦。”明郁江轻佻地说,“而且你突然不说话了。是不是因为……”
她的气息逐渐贴近,在只离他一步的地方停止。
曹敬感受到两人之间的“力”正在膨胀,明郁江似乎犹疑地停顿了。
“好多油啊。”明郁江把头探过来,“为什么这个肉切下去会冒出这么多油呢?”
“这个肉事先卤过,香叶、八角和花椒。”曹敬举起手中的厨刀,“香料的精华在长时间的焖煮下渗入其中,其实已经是熟的了。只需要和配菜炒在一起就好。”
“辛苦你了。”明郁江从他身后抱了他一下,蜻蜓点水般的拥抱,力气很大,但一触即收,“那我去帮你贴发票喽。”
贴发票是市教育局的一项很恶心的内部政策,老马说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查账目,局里规定上交的发票金额和发下来的奖金直接挂钩,发票越多,到手的奖金也越高。而不贴发票的人,奖金和补贴都先停发,等拿了发票再来兑换。而发票又要按照顺序贴在一张纸上,齐齐整整,不齐的地方还要用剪刀修剪一下。
这个事情让局里的人都怨声载道,本来工作事情就多,还要抽时间去贴发票,烦人得很。而且发票还得去火车站搞,那里有专门做这个生意的人,收集丢在地上和垃圾桶里的发票然后批发。二十块钱一捆,按比例来说不算贵。但是本来应得的奖金因为这个事情还要多生枝节,让曹敬很不耐烦。
吃晚饭的时候,明郁江说了溜到他这里来的原因。
“我跟舍友吵架了。”明郁江一边往嘴里塞肉一边说,“烦死人了,老给我下绊子。”
明郁江现在住在沧江大学的研究生宿舍里,同宿舍住了三个人。虽然跟留学生宿舍不能比,但住着还算惬意。曹敬在沧江师范大学念本科的时候通过明郁江组织过联谊,认识她本科时候的几个舍友。一个是南缅来的,两个是大马的,金蔷薇语都不是很熟练,但交流得还算愉快。
本科读完后,曹敬直接被分配去了教育局工作,也算是专业对口。明郁江念的是历史系,就业困难,她直接考研,本校研究生比较好考,分到了现在的研究生导师。
读研后,明郁江的舍友就换了一批,曹敬还没接触过。本来还想着什么时候抽时间一起出去玩,看她现在这模样,这事大概是不可能了。
“咋了?”
曹敬很早以前就学会了倾听,明郁江需要的是在他这里倾倒一下情绪垃圾,抱怨一番,把怨气发出来就好多了。事情的原委没有出乎他的意料,矛盾很简单:明郁江是进化者。
进化者在外人看来很不错,完全是另一个阶级,考证出来每个月还有国家津贴。《计划生育法》规定,乙级以上的进化者能生两个,甲级以上第一次结婚还能分一套房子。这简直就是一步登天了,一个证跨入小康。去年有个省大规模舞弊,曝光对社会震动很大,不少乌纱帽落地。
但实际上,考证没那么简单。明郁江在少训所的时候拼了命也只有一个乙级,曹敬根本没过,连丙级都不是,成了一个废弃品。那几天明郁江简直是个火药桶,见谁吼谁,四处找人打架,差点儿进局子。虽然她甲级没考上,但在普通人眼里依然是高贵的有证阶级,加上她脾气绝对不算温柔善良,所以就在寝室里被排挤了。
“别管她了。”曹敬提出寡淡无味的意见,“做好自己就行。”
“我还有一年才能研究生毕业。这一年我要怎么跟这种人住在同一屋檐下?”明郁江对着卤肉怒目而视,“我去找辅导员,想换寝室,结果被劝要和室友搞好关系,好好沟通……敬君,你当年不是心机四天王之首吗?给我想点儿招儿啊!”
“不要随便给我起什么外号好不好!什么心机四天王!”曹敬哑然失笑,他想了一会儿,“你搬出来住算了。反正学校不管你搬不搬出来,眼不见为净。”
“去你的,我哪来的钱租房子,研究生那点儿津贴刚好够我吃糠咽菜,出去住的话我只能住天桥底下了好不好!”明郁江顿了一下,叹了口气,“要么我跟你同居好了。”
“你认真的吗?”
“呀……说出口总觉得有点尴尬。而且离学校太远了,通勤好累。”明郁江憋住气沉思了一会儿,还是泄气了,“要么我再去考一次证算啦。”
“跟辅导员再沟通一下吧。好好说,不行就死缠烂打好了。”
“嗯,其实我跟大老板说了这个事。”明郁江的眼神有点儿游移,“我跟他提起过你的事情,他说如果你愿意参加我们的考察项目,就去给我换个寝室。你……有没有……”
“你是为了这个来的吗?”曹敬眯起眼睛看着她,试图看清她无辜表情下面的真容,脊椎后的束缚器传来了一丝微弱的刺激电流。
“参与实验的受试者,有补贴。”明郁江说了一个数字,抿起嘴,“我们要不五五分账吧?我给你讲,待遇真的不错哦。”
明郁江的导师是著名历史学家、沧江大学的历史系教授朱烽,也是经常上电视节目的文化人。这位老先生据说是前明皇家血脉,师承于金蔷薇革命时期的大学问家骆文美,醉心于近现代史中的进化者起源研究,出过好几本相关著述,是“东方千人文化工程”的国家级人选,据说享受国家特殊津贴。
明郁江想毕业后留校工作,这次本来要申请研究生助教的,结果被室友从中作梗给搅和了。
“真想有套自己的房子啊……”明郁江躺在曹敬的床上,鹊巢鸠占后还混不自知地长叹。
曹敬把床垫铺在地上,当然,他睡在地上。
“你晚上不会夜袭吧?”明郁江抱住曹敬的被子,假装害怕地问,“独居青年男性,变态起来可不是我一个弱女子能抵挡的哦。”
“呵呵。”
从十岁起,曹敬就多次领教过明郁江的斗殴水平,激活了能力的明郁江一个能打二十个还有余力。当时曹敬认定明郁江将来会变成那种跟人打架的太妹,没想到现在竟然成了知识分子。话说回来,当初人人都觉得曹阳会去当兵,结果他去了警校。曹丹倒是去当兵了,国防生毕业后去了军队,听雪卿姐说被分配到了首都军区。
说到雪卿姐,她是四个兄弟姐妹里最厉害的了。少训所出来后上了特别名单,进了保密单位。一年就回来两次,过年一次,中秋节一次,听说进这种单位的都是去当战略级后备的。福利院里的亲友当中,曹阳还在沧江市,有的时候会过来跟曹敬喝酒,但他当警察事情多,一个月都抽不出几天时间来,最后曹敬在本地最熟的竟然是明郁江。
“你现在还看得见吗?”调戏却没得到反应,明郁江百无聊赖地蜷缩到被子里,开始往外面扔衣服。
曹敬指了指自己脖子上的束缚器,摇了摇头。他躺在垫子上,本来想琢磨一下雷小越这个工作对象,梳理一下教育思路,结果总集中不了注意力,心中有杂念。
“你身上什么东西那么香?”
“少女体香喽。”
“以前没有这个香味的。”曹敬在黑暗中睁开眼睛,“换洗发水了?”
“你鼻子好灵啊。我的洗发水被室友蹭光了,就换了个牌子。”明郁江似乎翻了个身,“我在你枕头上多蹭蹭,让你以后睡觉的时候也能闻到我的气味。这样你做梦就会梦到我喽。”
“不要跟动物一样,拜托你不要在我床上随意便溺。”曹敬对明郁江这种若即若离的策略很不在行。两人的关系忽冷忽热,前些年还曾经大吵过一架,后来关系才慢慢修复。曹敬现在完全摸不清她的想法,有时觉得她言行不一,有时又觉得她在隐隐地抗拒自己。
“你说的那个实验,具体是做什么?”曹敬在黑暗中找话说,希望谈着谈着就能睡着了。
“是这样的。朱大老板现在跟一群人在搞一个跨科目的大项目,对进化者群体的历史进行一个梳理,分析现存的和以往的进化者资料,以厘清进化者的根源。想要知道进化的基因到底和什么有关,不同能力又是根据什么原理诞生的。朱大老板这边有一个很奇特的想法,他认为进化者的‘突变’不是先天的,可能存在某种后天的诱因。”
“什么诱因?这种生命科学项目跟他一个搞历史研究的有什么关系?”
“我也不知道。”明郁江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或者说曹敬认为她在黑暗中摇了摇头,“我们是在文化路上朱大老板自己开设的私人俱乐部里搞一些数据统计的研究。你别说,俱乐部里有好多大牛,朱烽的人脉真的广。不光是搞研究的,连写小说的人都有。”
“写小说?”
“真的,还很有名,写《海豹奇人》的那位,姓吕。”
“吕君房?”曹敬吃了一惊,这个名字可比朱烽有名,是名气很大的作家,屡获奖项。《海豹奇人》是他的成名作,讲述因纽特人在另一个时间线中建立海豹帝国,利用驯化的武装海豹打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故事。
曹敬很喜欢吕君房,书架上放着五本吕君房的小说。
“睡吧,明天你有空?”
“嗯,周六。”
“那我就带你去吧。”
当晚,曹敬做了个梦。
梦中某种虚无缥缈的魂灵缠绕在自己的身周,他能听见耳边的沙沙轻语,但却始终无法听清内容。
曹敬本能地认为那是“她”,然而他却始终无法分辨她的正面容貌,只能感受到柔软的丝绸般的腕足缠绕在自己身上,渐渐渗入自己的皮肤,与自己结为一体。他记得自己曾经做过这样的梦,在福利院里,他梦见这个魂灵在他耳边呢喃,告诉他来自不同心灵的秘密。
他发现自己正满身汗水地站在漆黑的房间里,绷紧身体,牙关紧咬,心中充满恐惧。他手里握着一个沉甸甸的东西,那东西他在福利院里触碰过。他知道它的分量,沉甸甸的,手掌里有阴冷不详的气味,从握柄的纹理上传来。
他在黑暗中瞄准床铺,有两个人在床上呼呼大睡,只要对着他们的脑袋扣下扳机,他想,一切就都解脱了。但他又想到午夜的枪声会惊醒周围的邻居……他想要逃走,想要离开这个房间,长出翅膀离开这个城市。
他在黑暗中无声无息地瞄准,放下,瞄准,再放下。汗水把内衣打湿了,膝盖又痛又硬,然后他像猫一样把它放回找到它的地方。是的,杀人并不需要武器,杀人只需要下决心。他们这时候其实已经死了。
曹敬在黑暗中笑了。闭上眼睛,他呼出一口气,奇妙的安心感蔓延到全身四肢,最后渐渐地沉入了睡眠。
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满身都是汗,像做完了一组有氧运动,还听见卫生间里哗啦啦的冲澡声。
脖子又酸又涨,那个束缚器黏糊糊地贴在皮肤表面,他习惯性地用指甲抠了一下,高强度塑料的材质让这个项圈难以被摧毁。他知道,这个东西内部的发射器正在一刻不停地发出定位信号,而当其内部芯片损毁,就会有调查人员在二十四小时内携带备用品赶来。如果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配备专业人员的行动小组将在四十八小时内赶到。
他知道这一套程序,因为现在他也是这套程序中的一员。
天还没全亮,雾蒙蒙的,曹敬决定出门晨跑。等他回来的时候,明郁江正在扣自己的皮带扣子。
“你现在还健身啊?”女生拾起他床边的伸缩警棍,意有所指地抛接了一下,指了指外面院子里的一个木头桩子,“还会打架吗?”
“偶尔练练,防身而已。”曹敬简单地回答,昨晚的梦让他不安,他决定和明郁江讨论一下。“……你还记得当年唐泽的事吗?我做了一个不好的梦,想要告诉你。”
明郁江对他突然提起此事很惊讶,她顿了一会儿,道:“……记得。我那时候还在生你的气,结果有一天你突然很严肃地跟我说,需要我帮忙,老实说让我挺高兴的。”
他那时候就知道明郁江很高兴,曹敬有这种感觉,当他说自己在这件事上更信任她而不是姐姐的时候,明郁江整个人的态度都变了。共同的秘密将他们连接起来,当时他只把自己的能力告诉过明郁江和姐姐,他进入过姐姐和郁江的梦,但他只和明郁江深入探讨过能力的可能性……他觉得明郁江会把他的想法,他的荒谬的梦……认真看待。在这一点上,哪怕是姐姐也做不到。
明郁江坐到床上,厨房里的水烧开了,曹敬去倒水的时候听见她说:“一开始我也觉得你在胡扯八道,但你态度那么严肃,我也不能说‘你是做了个噩梦吧?’”
“昨晚我又做噩梦了。”曹敬说,“和当年那个梦……很像。”
开水倾进茶杯,有几滴溅到了手上。
梦,这是曹敬最初给自身能力下的定义,但当他某晚在梦境中看见“自己”举枪杀人后,他的观念便受到了严峻的考验,那是他觉醒能力一个多月后的事。
“你早上怎么摇摇晃晃的?”他在第一节课下了之后就去隔壁班找明郁江,他人指指点点的目光让明郁江对他的大胆十分不满。但当曹敬阴沉着脸说话的时候,她听得很仔细。
“你说自己梦见了强烈的敌意?”
“非常强烈的憎恨。”
那是一个满溢愤怒、复仇、怒火的梦境。曹敬记得自己在梦中举起枪瞄准并一次次扣下扳机的快意。这不是真实的记忆,全是幻想。如果仅仅是在梦中追求暴力发泄也就罢了,但曹敬还看见了其余的碎片,比如用石头砸开锁扣,还有在箱子里取出手枪的瞬间。
他在梦境中寻找枪声,松脆的质地,是属于夜摩语的梦境。他发现夜摩语质地的梦里,对枪声的感觉不一样,像是蒙了一层薄膜,轻飘飘的,之后耳朵里有血流出来。接着他嗅见了硝烟,挖掘到了更多的信息,枪杀他人的快意与自满。
他看见子弹飞向目标,穿透单薄的身躯,血液漫开。
他看见了中弹者的面容——那是他绝对不能容忍的。
“有谁知道福利院里藏了一把手枪?又是谁把具体藏匿的地方告诉了别人?”
明郁江双手抱胸,不停用手指敲打自己的手臂,沉默不语。
这个消息是从什么时候传出来的呢?到底是从几岁的时候,他们听说在福利院深处藏有宝物,一把真正的手枪,后来曹敬在消息灵通的三哥曹丹那儿证实了这个消息。某日他带着曹敬前往老姜的房间,趁他出去的时候偷偷开门——他玩了一个小把戏,用一张胶带纸贴在锁口上,让门锁没能闭拢。
“帮我望风。”曹丹让曹敬蹲在门口,把耳朵贴在门上,听到老姜那双皮鞋声的时候就立刻喊他。
那时候的曹敬很听话,他一边听外面的脚步声,一边看着曹丹爬到床下。过了一会儿,曹丹拖出一个木盒子,盒子上有个小挂锁,他用一根细铁丝在锁孔里掏了一会儿,锁就掉了下来。
房间里很安静,所以当曹丹咽口水的时候,曹敬也听见了。他看见三哥从箱子里取出一个布包着的东西,解开之后,他看见黑沉沉的一块铁。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枪的实物,之前只在照片里见过。曹敬忍不住爬过去,和三哥一起欣赏这把杀人武器。两人将它互相传递,用汗湿的手指抚摸冰凉的外壳和箱子里整齐排列的黄澄澄的子弹。
皮鞋声传来的时候,两人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将盒子盖好,抱着盒子滚进床下。但皮鞋的声音没有在门口停留,又渐渐消失了。
曹丹在黑暗中严厉地看着曹敬,让他永远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
清晨街道上,骑着男式自行车的明郁江看上去有种脱俗的出尘感,不过当曹敬在杂货店里买了块橡皮后,这种清纯立刻消失殆尽。
自从上大学时一次钢笔漏墨水,把整篇论文毁了之后,曹敬就改用铅笔记录各种事项。买完橡皮回来后,他看见明郁江不满地靠在车把上,发出啧啧的声音。
“那个售货员看你的眼神好黏啊。”
“你吃醋啊?”
“当然啦,我这个人就是嫉妒心特别强,不喜欢男人在我面前跟其他女人……勾勾搭搭。”
曹敬和明郁江平和地互相调侃一番,临走的时候曹敬回过头看了一眼,他经常来这家小卖部买东西,所以对这个售货员有印象。她似乎是老板的亲戚,相貌清秀,戴着眼镜,一副有点儿阴郁的样子,听说是在读夜大,对人总是爱理不理的。至于明郁江说的什么眼神好黏,他就没什么感觉,只觉得这位不知名的女售货员对他态度比较温和。